2020年8月22日 星期六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人活於世上﹐ 不管是生活在甚麼時代﹐ 男女成長後﹐ 娶妻或是婚嫁, 人之七情六欲﹐ 乃常情也。可是﹐ 在共產黨以政治目的與宣傳下﹐ 他們往往把共產黨領袖捧為 “ 神靈 ” ﹐ 不食人間煙火。他們的做法﹐ 唯一的企圖是推行愚民教育﹐ 使民眾對領袖和黨一生愚忠獻身。越南共產黨的歷史教科書至今仍然把胡志明高聲讚頌為 “ 一生為國為民﹐ 為革命勞碌﹐ 沒有時間談論婚娶﹐ 沒妻亦沒兒女 ”的偉大領袖。 其實﹐ 這十多年來﹐ 經過多位國際或越南的歷史研究者對胡志明重新展開的探索﹐ 打破越共這個 “ 神話 ”﹐ 把胡志明婚姻狀況如實的還原給歷史 。究竟胡志明的一生在外國革命活動時期以及日後在越南當上國家主席後曾有過多少位紅顏知己呢 ? 據所獲得的資料顯示﹐ 胡志明曾經不但先後有過四位妻妾﹐ 還有幾位情人呢。

一、 元配夫人 ---- 中國女子曾雪明

   
   1924年10月﹐ 胡志明取名為李瑞 ( Ly Thụy ), 授命於共產國際﹐ 在蘇聯的遠東港口海參威上船前往中國廣州。李瑞約在11月份抵穗﹐ 喬裝為中國公民﹐ 為當時與孫中山合作的共產國際蘇俄顧問包羅廷 ( Borodine ) 作翻譯。那時期乃是國共合作的階段。
   
   在廣州期間﹐ 李瑞身為第三共產國際東方部的委員﹐ 除了參與政治活動外﹐ 曾認識一位名叫曾雪明 ( 1905年-1991年 ) 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女團員。相識後日久生情﹐ 兩人終於在1926年10月18日在廣州太平洋酒樓舉行婚禮。出席婚宴的有周恩來夫人鄧穎超、包羅廷、蔡暢等人。後來因國共1927年4月12日發生衝突﹐ 李瑞與愛妻分手﹐ 匆忙逃離廣州,北上武昌﹐ 後往上海搭船再去海參威﹐ 約在1927年的6月中旬抵達莫斯科。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圖一、 年青時期的曾雪明。 來源﹕viet.com.cn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圖二、 久候夫婿的曾雪明 [ 牆上仍掛著胡志明的圖像 ]。 來源﹕viet.com.cn
   
   1927年底﹐ 第三共產國際派遣李瑞前往西歐活動﹐ 後抵意大利。李瑞在意大利登船前往暹羅 ( 即泰國 ) 。1928年8月初李抵暹羅。不久李瑞從暹羅寄予廣州的妻子一封中文信。可是﹐ 該信在1928年8月14日落人印度支那當局法國密探的手中﹐ 故此﹐ 該信從未到達收信人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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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 李瑞寫給妻子曾雪明的信函。資料來源﹕ 法國學者但耀艾梅利 [ Daniel Hémery ] 撰﹕ « 胡志明﹐ 從印度支那到越南 » [ Hồ Chí Minh, d’Indochine au Vietnam ]
   
   1950年5月﹐ 曾雪明從中國《 人民日報 》上獲知與她分離二十多載的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胡志明就是她日思夜念的丈夫李瑞﹐ 喜出望外﹐ 曾雪明多次寄信北京的越南大使黃文歡 ( Hoàng Văn Hoan )﹐ 但從未收到任何回復。1954年後﹐ 曾雪明亦提出申請前往河內與胡志明會面﹐ 但亦遭到中國當局拒絕。
   
   河內當局一直都否認胡志明與曾雪明的關係﹐ 他們的解釋﹕ 胡以情信的方式通訊是為避開在廣州外國密探的注意。但從信內的造詞意思所看﹐ 無疑它是一封情濃意深的信﹐ 豈只是一封簡單的革命同志之間聯絡之信件呢!

二、 革命同志身份的妻子 ---- 阮氏明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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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阮氏明開 [ 1910年 – 1941年 ],印度支那共產黨早期黨員之一。 圖片來源﹕« 胡志明的一生 » [ Ho Chi Minh, A life, William J. Duiker ]

   
   阮氏明開 ( Nguyễn Thị Minh Khai ) ﹐ 原名為阮氏灣 ( Nguyễn Thị Vịnh ) 生於1910年義安 ( Nghệ An ) 省的榮市 ( Vinh ﹐ 與胡志明同為義安省人 )。其妹阮氏光泰 ( Nguyễn Thị Quang Thái ) 則是武元甲 ( Võ Nguyên Giáp ) 的元配夫人。阮氏明開小時入讀法南小學 ( 即教授法、越雙語的學校 )。1928年﹐ 明開參與新越革命黨 ( Tan Việt Cách Mạng Đảng )﹐ 後轉為印度支那共產黨黨員﹐ 約在1930年前往香港參與革命活動。
   
   在香港期間﹐ 阮氏明開每天早上都在第三共產國際支部的會所內由李瑞親自指導學習政治﹐ 從而李阮兩人墮入愛河。1931年4月﹐ 阮氏明開被香港當局逮捕﹐ 翌年初釋放。與此期間﹐ 李瑞亦於1931年6月6日在香港九龍半島被拘捕﹐ 於1933年初被驅逐出境。李瑞取路經廣州、上海﹐ 再搭船經海參威﹐ 同年抵達莫斯科。
   
   1935年7月25日﹐ 共產國際大會於莫斯科舉行。出席會議的印度支那共產黨代表團由黎鴻峰 ( Lê Hồng Phong ) 率領﹐ 團員包括阮愛國 ( Nguyễn ái Quốc ﹐ 胡志明在蘇聯活動時取用之名字 ) ﹐ 高邦 ( Kao Bang )﹐ 阮氏明開以及兩名來自南圻 ( 越南南部 ) 與寮國的代表。
   
   到莫斯科之後﹐ 阮氏明開在其登記的證件履歷上填寫系已婚者﹐ 並在該字後面加上括號﹐ 丈夫名字叫 “ 林 ” ( Lin ) 。“ 林 ” 亦是阮愛國當時的別稱。據某資料顯示﹐ 在幹部居留的集體宿舍用物登記表所填寫的林與阮氏明開是夫婦倆人﹐ 意思就是兩人曾共同生活﹐ 共處一室﹐ 同睡一床﹐ 共用物品……。
   
   據當年共產國際組織內的一位工作人員 ---- 俄羅斯人維拉-華斯麗艾娃 ( Vera Vasilieva ) 的女兒對美國歷史學者 蘇菲-健-澤德 ( Sophie Quinn Judge ) 的敘述﹐ 在當年大會舉行期間﹐ 林先生常與一位叫潘蘭 ( Phan Lan ) 的越南女人同到她家裡。“ 潘蘭 ” 是阮氏明開在莫斯科活動時期的別名。
   
   共產國際大會後﹐ 阮氏明開留下在莫斯科東方勞動大學學習直至1937年2月。同一時期﹐ 阮愛國亦在蘇聯與阮氏明開同校學習。1938年﹐ 阮氏明開經法國返回越南西貢。兩年後阮氏明開遭法國殖民當局拘捕﹐ 並於1941年被處決。按照越南共產黨的資料﹐ 阮氏明開是黎鴻峰之妻﹐ 於1939年生下一名女兒。據外國資料顯示﹐ 阮氏明開在成為黎鴻峰的妻子之前﹐ 她一直是阮愛國﹐ 即胡志明的夫人。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圖五、 阮愛國在蘇聯 [ 1923年 ]

   
   曾是越南《 人民軍隊報 》記者與主編的裴信 ( Bui Tín ) 先生認為﹐ 胡志明的 “ 明 ” 字可能出自他所懷念阮氏明開的名字﹐ 但亦有人認為可能來自曾雪明的明字 ?
   
   胡志明亦曾取過一洋名叫“ Lucius ”。“ Lucius ”為拉丁文的男性名字﹐ “ Lucia ”為女性名字。兩字皆源自 “ Lux ” ﹐ 意為光輝、光明。日後阮愛國所取名為胡光或胡志明 ﹐可能也源出於此。
   
   此外﹐ 胡志明曾在一本題為 « 邊走邊說 » ( Vừa Đi Đường Vừa Kể Chuyện ) 的自傳,作者名為“ T. Lan ”﹐ “ Lan ”是蘭﹐ “ T ”在越文拉丁字母是 “ Thương ” 的縮寫﹐ “ Thương ” 即是愛或相愛之意。質言之﹐ “ T. Lan ”便是愛蘭。據裴信先生所說﹐ 此名字可能是來自阮氏明開在莫斯科時所採用的潘蘭 ( Phan Lan ) 名字。

三、 杜氏絡是誰 ?

   
   莫斯科共產國際大會後﹐ 1935年7月25日黎鴻峰受共產國際指示﹐ 返越活動。而阮愛國則留下在莫斯科,直至1939年才被派遣往中國﹐ 那時他取名為胡光 ( Hồ Quang )﹐ 直接參與 “ 調控 ” 印度支那共產黨在海外的活動。
   
   1940年﹐ 黎鴻峰在中部城市潘徹 ( Phan Thiết ) 被法國當局逮捕,後帶到極南端的崑崙島 ( Côn Đảo ) 監禁。1942年他死於島上。在中國華南期間﹐ 阮愛國開始使用胡志明這個名字﹐ 身份是中國共產黨某報紙的記者。
      
   
胡志明的妻妾情人們
圖六、 黎鴻峰 [ Lê Hồng Phong﹐1902年-1942年 ], 1935年至1936年任印度支那共產黨總書記。圖片來源﹕ wikimedia.org

   
   1941年初﹐ 胡志明返回越南﹐ 在靠近中越邊界的省份高平 ( Cao Bằng ) 河廣 ( Hà Quảng ) 縣山區,一個叫北坡 ( Pắc Bó ) 的地方建立根據地。胡志明在那裡召集黨員訓練﹐ 發展各基層組織﹐ 並於1941年5月召開越共第八次中央會議﹐ 他把長征 ( Trường Chinh ﹐ 原名為鄧春區﹐ Đặng Xuan Khu ) 提拔為黨總書記。之後﹐ 胡再次進入中國地區繼續活動﹐ 擊破各個在華的非共產的越南革命組織﹐ 同時他在華南尋求中國的援助。1942年8月﹐ 胡志明在廣西德保縣被國民黨政府拘捕至1943年的9月。
   
   出獄後﹐ 胡志明獲得廣西柳州的張奎發將軍﹐ 蕭文將軍的信任與讚嘗。那年代,適逢國共第二次合作﹐ 共同抗日的時期﹐ 故此﹐ 按照國共合作的方式﹐ 蕭文向各個在華南的越南革命組織施壓﹐ 要他們組合為一。儘管受到越南國民黨 ( Việt Nam Quốc Dan Đảng ) 與越南革命同盟會 ( Việt Nam Cách Mạng Đồng Minh Hội ﹐ 即越革﹐ 請不要與越南共產黨的“ 越盟 ” 組織混淆 ) 的極力反對﹐ 1944年3月28日﹐ 蕭文在柳州召開了各越南政治組織的代表大會。會上非共產黨派與共黨黨派的各代表展開激烈的舌戰﹐ 但最後亦選出一個包括七名正式委員、一名後補委員 ( 胡志明擔任 ) 及三位監察委員組成的中央委員會。
   
   在以後補委員的名義下﹐ 胡志明極之精巧地掩飾其真實的身份﹐ 並獲得各方萬二分的信任。在中國將軍的讚許下﹐ 胡志明帶領18名剛在柳州完滿結束軍事訓練的幹部 ﹐以及中國給予的7萬6千關金劵、 宣傳物品、 軍事地圖及藥物等返越。中國沒給予胡志明任何的武器援助。時間為1944年的年底﹐ 胡志明返回到北坡根據地。
   
   跟隨胡志明返越的18人中,有一位名叫杜氏絡 ( Đỗ Thị Lạc ) 的姑娘﹐ 人稱她為 “ 順姐 ” ( chị Thuần )。杜氏絡的身世不詳﹐ 人們只知道她是在1942年國民黨將軍張奎發在廣西柳州開辦政治軍事訓練的電訊班學員。
   
   返回高平的北坡後﹐ 杜氏絡與胡志明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在附近的奎楠 ( Khuổi Nậm ) 地區專責管理民眾的衛生與照顧兒童的事務。越南歷史學家陳仲金 ( Trần Trọng Kim ) 在其撰寫的« 一陣風塵 » 書中提及杜氏絡曾為胡志明生下一名女兒。由於戰事所需﹐ 胡志明離開北坡﹐ 於1945年初再次進入中國﹐ 與美國戰略服務處O.S.S. ( 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 ﹐ 即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前身 ) 聯絡。胡志明當時亦取洋名為Lucius ﹐ 時為1945年的3月。 至5月﹐ 胡志明返越﹐ 在奎楠停留,並與杜氏絡相處一段短時間後﹐ 出征至宣光 ( Tuyên Quang ) 省的新潮 ( Tan Trào )。從此﹐ 胡志明投身入歷史的浪潮中﹐ 不再與杜氏絡會合。一段男女姻緣就此終結。

四、 山區少女 ---- 農氏春

   
   1954年7月20日﹐ 日內瓦協定簽訂後﹐ 越南被分割為二。和平恢復﹐ 胡志明返回河內擔任越南民主共和國 ( 北越 ) 的國家主席。1955年﹐ 專責中央各位高級領導人健康的中央健康衛生局選了一位來自 “ 革命家庭 ” 的山區姑娘送到河內胡志明的身邊與他共同生活。這位姑娘名叫農氏春 ( Nông Thị Xuan ﹐ 儂族人﹐ 即廣西壯族的分支﹐ 在越南稱為儂族 ) ﹐其家居於高平 ( Cao Bằng ) 省和安 ( Hòa An ) 縣紅越 ( Hồng Việt ) 社河麻 ( Hà Mạ ) 村。那時胡志明年約65歲﹐而那位春姑娘僅是二十有二。
   
   幾個月後﹐ 春姑娘其妹,名叫阿煌 ( Vàng ) ﹐ 以及另一個叫阿月( Nguyệt ) 的姑娘﹐ 是舅父之女兒亦被 “ 選入 ” 河內。三人同住於市中的行棉 ( Hàng Bông ) 街66號。為使胡志明與春姑娘的關係不被暴露﹐通常每次皆由河內市公安局局長陳國環 ( Trần Quốc Hoàn ﹐ 原名阮景 [ Nguyễn Cảnh ]﹐ 1916 年 - 1986年 ) 親自出馬接送春姑娘往胡志明的居所。

   圖七、 河內行棉街。 來源﹕ hanoimoi.com.vn / 德湄 [ Đức My ] 攝影
   
   胡志明極愛戀春姑娘﹐ 次年即1956年,她為胡生下一名男孩﹐叫阮必中 ( Nguyễn Tất Trung ﹐ 胡志明原名為阮必成 [ Nguyễn Tất Thành ] ) 儘管兩人關係密切非常﹐ 但胡志明一直卻不讓春姑娘搬入主席府居住﹐ 亦從不與她舉辦婚禮。
   
   可是﹐ 1957年春天的一個清晨﹐在河內的 “ 古魚 ” ( Cổ Ngư ) 坡處﹐ 人們發現一名被汽車撞死後伏地的女屍。屍體被帶往越德友誼醫院後證實是農氏春姑娘。然而﹐ 遵照陳局長的指示﹐ 該屍體不按正常的手續解剖驗尸,卻立即匆忙入土埋葬。
   
   據時為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 即副市長 ) 阮明勤 ( Nguyễn Minh Cần ) 先生著書的敘述﹐正是陳國環自1957年2月6日,曾多次在農氏春家中強姦她﹐ 並最終於2月11日用斧頭向農氏春的頭部猛打至死 ( 根據醫生的驗證記錄 ), 後把屍體棄置於 “ 古魚 ” 坡上。
   
   據阮先生披露﹐ 河內中央當局﹐包括胡志明本人曾下令將農氏春 “ 清算 ”。原因是農氏春意欲公開與胡志明的關係﹐並要求承認兒子的正當身份﹐ 故此﹐ 那位公安部長才膽大姦污殺害她。而農氏春之妹因在場見證事情發生,亦後來於1957年11月初被 “ 處理 ”。
   
   阮必中在親母死後便跟隨煌姑娘﹐ 但不久被強帶走,寄養於越共老黨員阮良朋 ( Nguyễn Lương Bằng ) 家居。阮必中五歲那年又轉居於朱文晉 ( Chu Văn Tấn ) 將軍家裡。朱亦是儂族﹐屬越盟在越北山區第一個組織救國軍的創始人。當胡志明於1969年9月2日逝世後﹐ 胡志明的書記兼近身警衛武奇 ( Vũ Kỳ ) 把阮必中認作養子﹐ 從此他改名叫武中 ( Vũ Trung )。
   
   至今阮必中約50歲,並仍然在河內生活。可是﹐ 越南當局完全不提胡志明過往與農氏春兩人之事﹐ 仍然向越南新一代的年青學生灌輸與事實相反的革命宣傳語句﹕ 偉大的胡伯伯為革命貢獻一生﹐ 一生獨身﹐ 從未結婚。越共這樣的做法﹐ 豈不是故意歪曲事實﹐ 不尊重歷史﹐ 欺騙人民的行為嗎 ?
   
   胡志明的妻妾﹐ 除了上述四位 “ 有跡可尋 ” 的主要人物之外﹐ 根據裴信先生所提供的資料﹐ 胡志明還有幾宗與女人有瓜葛牽連的小小情愛故事。當年胡志明在巴黎革命活動時,曾有一位法國女人經常出雙入對的情人﹔ 在廣州時﹐他亦曾愛戀上鄧穎超。裴先生寫道﹕ “ 按照法國的資料﹐ 胡志明時為年青人﹐( 在巴黎 ) 當過攝影學徒﹐ 與一位名叫瑪麗-畢艾 ( Marie Bière ) 的洋姑娘相愛…… ” ;又 “ 按蘇菲-健-澤德女士的敘述﹐ 胡志明在中國華南活動時,遇上鄧穎超﹐還迷戀她。對於維拉-華斯麗艾娃夫人﹐ 胡志明亦曾與她發生過一段濃情厚意的愛情故事。維拉-華斯麗艾娃的女兒對索菲亞說過﹐ 那位年青人阮愛國穿著十分整齊時髦﹐ 常戴上一條顏色鮮艷令人注目的領呔﹐ 而且身上亦散發出濃濃的香水味……”。
   
   居於法國的越裔學者阮世英 ( Nguyễn Thế Anh ) 教授在其 « 胡志明的政治道路 » ( Hành Trình Chính Trị Của Hồ Chí Minh ) 一文中寫道﹐ 1923年﹐ 當阮愛國在巴黎當攝影學徒之時, 曾向一位名叫佈東 ( Bourdon ) 的姑娘示愛﹐ 但遭她拒絕。在蘇聯時﹐ 蘇維埃政府為他提供一位老婆。此外﹐當胡志明於1931年6月6日被香港當局逮捕時﹐ 他是與一個名叫李三 ( Li Sam ) 的少婦共同生活。
   
   在與春姑娘相識之前﹐ 越共中央曾提議胡志明應該有位枕邊人來調整生理所需﹐ 才可保持身心的長久康健。他們為胡志明選來了一位來自清化的省委委員、年青美貌的女幹部阮氏芳梅 ( Nguyễn Thị Phương Mai ) 。當與胡志明在河內見面後﹐ 阮氏芳梅答應婚嫁﹐ 但提出條件是必須要 “ 名正言順 ”,堂堂皇皇公開舉辦婚禮。胡志明與中央同志們皆認為﹐不公開胡的婚姻是對其政治聲譽與形像更有利。( !? ) 最終他們決定放棄了胡與芳梅姑娘的婚事。若胡志明不想娶妻﹐ 為何又召阮氏芳梅上京城呢 ? 難道越共中央的人擔心阮氏芳梅一旦成為胡志明夫人﹐ 她就會弄權參政否 ? 可是﹐ 這位姑娘後來亦被提升,派往河內任政府退伍軍人福利部副部長的職位﹐ 原因不明。
   
   通過春姑娘與阮氏芳梅這兩件事﹐ 我們清楚看到胡志明與越共中央同志意想胡志明本人像每個 “ 俗人 ” 一樣談婚娶妻﹐ 解決生理上的需要﹐ 但他們又不想公開國家領袖正常的夫婦生活﹐ 而故意將胡志明神話化﹐ 總是宣揚他一生獨身﹐ 為國家犧牲小我。
   
   談及自我宣傳﹐ 推行個人崇拜﹐ 正是胡志明本人一向為此迷戀之極。河內當局曾為神化胡志明而出版了上千成萬本歌頌胡志明的越文或外文書籍。此外﹐胡志明曾經為自我提高形象而取用不同的筆名著書寫傳,例如 « 胡主席革命活動時期的故事 » ( Những Mẩu Chuyện Về Đời Hoạt Động Của Hồ Chủ Tịch ) ﹐ 筆名為陳民先 ( Trần Dan Tiên ) ﹔ 另一本 « 邊走邊說 » ( Vừa Đi Đường Vừa Kể Chuyện ) 的自傳取名為T. Lan。世上的名人著書立傳本是平常之事﹐ 難免有時他們亦自我歌頌一番﹐ 可是他們均標明其真實姓名﹐ 為寫下之事及文字等負責。相反﹐ 胡志明則隱身埋名為 “ 陳民先 ” 向人們大肆自我宣揚。
   
   我們來看看 “ 陳民先 ” 先生如何自我吹奉。在書的首頁﹐ 他寫﹕ “ 許多越南與外國作家記者等人都希望能寫本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的小傳。但至今﹐沒有一個人能做到。理由十分簡單﹕ 胡志明主席不想重提他的身世 ……” 。
   
   繼之﹐ 胡志明又自我清高,說道﹕ “ 我們的胡主席﹐ 一個道德謙信而工作十分繁忙的人﹐ 又怎可把他的平生故事告訴我們呢 ? ……” 。
   
   在該書的編後記﹐ 河內真理出版社 ( Nhà Xuất Bản Sự Thật ) 的編緝寫道﹕“ …… 經歷過英勇、充滿艱苦和犧牲、 無比高尚與豐富的一生﹐ 胡主席已樹立了一個無限光輝、美好的革命道德的榜樣﹐ 為我國人民與世界人民的革命事業貢獻整整一生 ……” 。
   
   真理出版社隸屬越南共產黨中央的出版社﹐ 專出版共產黨的經典書籍﹐難道他們不知道那本書與作者的來歷嗎 ? 若該書的作者只是一個平凡人叫陳民先或者T. Lan ﹐ 真理出版社肯定是不會出版他們的書。這兩本書不但在國內出版﹐ 河內外文出版社把它還譯作多種外語在國外發行。
   
   這種行為是胡志明與越共中央為推行迷信個人崇拜﹐ 神化胡志明﹐ 不只是欺騙越南國內人民﹐還在越戰期間迷惑世界輿論。
   
   胡志明只是一個平常之人。他曾有婚娶﹐有妻有兒﹐ 甚至有幾個老婆或者情人。這是50年前越南社會中極之通常的現象。可是﹐ 只難為他是個政治 “ 超人” 領袖﹐ 隱瞞其個人的感情關係﹐ 逃避為人之夫婿﹐ 為人之父的責任﹐甚至時而殘忍地對待曾是其妻之人﹐ 否認自己過往的一切愛情關係 ( 可憐曾雪明自胡志明當年離開廣州後﹐ 她始終終身不再嫁 ! ) 。
   
   現今共產黨統治下的越南﹐ 我們可以看到不止胡志明一個人是上述的典型例證﹐ 許多越共領導人亦如是。可以說﹐ 這是共產黨世界中領導人的通病。對於一個沒有民主機制﹐ 沒有輿論自由與出版自由的社會﹐ 就更容易的發生像胡志明的事。當任何一位政府官員不受輿論監察﹐ 有權超越法律﹐並以人治為本﹐ 辦事隨心所欲﹐ 既不接受民眾的批評﹐ 又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的官員的所作所為,只為國家與民族帶來長久深遠的社會災害。
   
   
嶺南遺民

   
   2006年10月3日
   2015年8月6日修訂
   
   改寫自陳家鳳﹕ « 老胡有幾位妻子 ? » ( Trần Gia Phụng : Ông Hồ Mấy Vợ ? ) 。
   
   若讀者有興趣想知更多曾雪明與胡志明其人其事﹐ 可參閱:
   1 、 www.viet.com.cn: « 胡志明和他的中国夫人曾雪明 », 作者孔可立 ;
   2 、 « 胡志明的中國妻子曾雪明 »﹐ 作者黃諍( Huang Zheng ),中國« 東南亞縱橫 » 雜誌﹐ 2001年11月﹐ 廣西社會科學院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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