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南越佛教的政治活動
L’engagement politique du bouddhisme au Sud-Việt-Nam dans les années soixante
作者﹕ 阮世英 ( Nguyễn Thế Anh )
譯者﹕ 嶺南遺民
佛教的教義主要是說通過自我思索之道而獲得解救,意指一種超越善與惡的境界, 它不是為俗世、創世者和人類的一切的形而上學的問題而作答,反而讓人們看到應該如何去解除痛苦。 採用沉思作為主動的生活的最佳方式,佛教把邪惡說定為一種既定的世俗化神學的理論。然而,在越南的政治和社會變遷中,佛教在民眾中轉變為具有某種社會性傾向的發展, 它導致了1963年越南佛教徒為社會不公平和暴力的現象而站出來反對西貢政權。 佛教和尚成為了政治上不穩定的因素, 在一段時間內和後來的國家動亂期間中,他們在世俗生活的舞臺上扮演了先鋒的角色。
1920年後越南佛教的振興
儘管六十年代所發生的佛教危機具有其本身的偶然性,但並非是一種自發的現象, 它根源於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不久後,因受到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在南京、北平、上海和杭州等地出現的佛學社的影響下漸演變為某種的佛教改革運動。作為這場新的改革運動的主要思潮的聲音,( 上海 )太虛法師1920年初始創辦《 海潮音 》雜誌上所發表的文章在越南產生巨大的回響。 越南佛教徒的知識分子拋棄了佛教中的一些難以接受的原旨教義, 希望創造出一種混合舊與新的教理, 可以更適合地解決當時文化上的難題。 一言以蔽之, 佛教徒要為現代社會上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找尋一種適宜的佛教教義。( 注 1 ) 大體上, 佛教改革運動的領袖們起初指望把一些教義和文章等翻譯和解釋成為越南的新文字“國語”( quốc ngữ ),因為該時只是較少的僧侶能夠看懂全是漢字的經文,故此佛經卻不能夠在大眾中廣泛的傳播。此外,僧侶們相信其宗教的振興應該是保持教義的純潔性, 由此他們便呼籲在佛堂廟宇的范圍內消除邪惡的污染, 重組佛例義律,建立現代式的佛教學校,促使新一代人成為宗教的獻身者和教育者,使他們能夠在社會的全面巨變中仍然能夠保持其所擔任的佛教精神的角色。 總之, 他們期望加強佛教組織, 從而可與被視為殖民當局的工具的天主教作一番競爭, 而且具體地倡議各大乘、小乘( mahāyāna 、 theravāda )的佛教派別聯合起來,建立一個正式的、有等級分別的佛教的共同組織。
然而,只是到了1932年後, 政府當局才承認各佛教組織的合法性。 在交趾支那 ( Cochinchine )的佛學會是最先得到承認的,其發行的報刊為《 慈悲音 》( Từ Bi Âm ); 其後在中部和北部兩地區的安南佛學會以及其所發行的月刊為《 圓音 》( Viên Âm )和東京佛教會以及《 慧炬 》( Ðuốc Tuệ )月刊則較遲才創立。 這三個學會的行動確為謹慎,只舉辦一些純粹的宗教活動而已, 因為它們也不想引致政府任何的顧慮。 實際上, 政府只擔心具有潛能性的威脅,即它拒絕佛教徒參與權力范圍內的事務。 可是,由於佛教內部結構的能力得到重整和增強, 廟宇的盛建,佛學學校的建立和佛教報刊的發展等等, 越南佛教從沉睡的狀態中漸漸地昌盛興起,在面對世俗的問題上皆能表現和保持更為積極的態度。
順化慈曇寺 ( 照片來源:wiki )
印度支那戰爭的動蕩時代使到新興的佛教運動克服了其原旨教義中重要的、固有的非行動的傾向, 因而使更多的教徒可以參與政治和世俗生活中的活動,試圖從永恒的佛教基本教義中尋找解決社會問題的答案。同時越南佛教徒與外面世界的佛教有了廣泛的接觸, 加入了1950年在錫蘭 ( Ceylan,即現今斯里蘭卡, 譯者注 )科倫坡 ( Colombo )的世界佛教聯合會 ( La Fédération mondiale du bouddhisme )。稍後, 他們在順化 ( Huế )的慈曇寺( Chùa Từ Ðàm )舉辦了佛教徒代表大會,並創立了越南佛教總會 ( Tổng Hội Phật Giáo Việt Nam )。 依賴世界佛教聯合會的支持, 新的越南佛教總會以現代的方法傳播佛家的“法” ( dharma,梵語,音譯為達磨、達摩、曇等。在佛典上多語意不一,主要意思為持、保持、任持不失。譯者注 )的教義。 由此,僧伽 ( Sangha,梵語,簡稱為僧,意譯為僧眾、僧團、教團等,意指由佛教出家僧侶所組成的團體,也可泛指所有的佛教僧侶。譯者注 )熱心地施行宗教精神的事務,為大眾解說“契經”( sutra, 梵語,又稱線經,簡稱經。原義為線,是印度教和佛教的一種文體。譯者注 ); 而佛教組織中的非教徒人士則擔負起解決物質問題的功能。 世界佛教聯合會的資料和文件得到譯成越文並廣泛傳播之。 他們在各個城市舉辦各種的會議和探討會;使用圖書館的地方舉辦佛學班。特別是成立了“佛子家庭” ( Gia đình Phật tử ),並以它作為年青人進入佛教途徑的服務組織; 在克服了初始的困難後, 至1963年初為止, 骨幹的年青佛教徒的人數也昇至有五萬人, 而大部分人皆是在“佛子家庭”中培訓而成。這些年青教徒們也參與世俗的教育事業和協助解決社會問題的事務, 他們舉辦中、小學校,辦起慈善組織如醫務所、孤兒院等等。 他們所辦之事,全依靠城市的非教徒的善款而並非來自政府任何的財政資助。曾為非教徒舉辦佛學班的西貢舍利寺( Chùa Xá Lợi )的重建僅是例外的一次卻獲得政府的財務支持,因為南越佛教會會長梅壽傳 ( Mai Thọ Truyền )在政府部門中擔任重要的職位。
西貢舍利寺 ( 照片來源:wiki )
佛教運動的蓬勃發展,正如其組織的擴展和受到追隨者的響應,雖然獲得成功, 但在地區上的發展並非均衡。中部省份的發展是最有鞏固的根基,南部各省的民眾對宗教信仰是模糊的,但很注重宗教的存在,大多數人卻轉向信仰混合多種不同教義的高臺 ( Cao Ðài )教或和好( Hoà Hảo )教。 此外,對佛教篤信而言,農村的佛教徒比大城市的較為淡漠,儘管某個調查的結果顯示全國百分之八十的人宣稱自己或多或少都持有某種的宗教信仰。無論如何,佛教運動也漸漸發展起來,極可能成為一種具有人民運動力量的傾向。1952年, 曾經出現過成千上萬的人群聚集在西貢碼頭迎接由錫蘭運往日本而途徑西貢的佛舍利子的盛況。 十年之後, 即1963年年初, 在頭頓 ( Vũng Tàu, 在西貢東部約一百公里的海濱地方。譯者注 )再次出現成千上萬的人群聚觀窣堵坡 ( 梵文 :stūpa ,源於印度佛塔的一種形式,在南亞國家及東南亞國家較普遍看到。譯者注 )的開光儀式。然而,儘管獲得廣大民眾的歡迎, 佛教領袖們仍然不愿插手進入政府的任何的事務,使之有其政治的影響。 作為真正的忠誠於民族傳統的、贏得民眾信賴的代表,佛教領袖們仍然猶豫不決地參與時代的問題的討論。 他們不敢指出“在關涉到長久性的民族和佛教的利益的問題上,政府所定出的政策的對與否。”( 注2 ) 但是,直至當要面對吳庭艷政權的暴行和吳本人偏袒屬少數派的天主教,以及在政府當局和天主教佔優勢之時,佛教徒才敢於站出來表達與政權不同的政治立場。
佛教徒的勝利使佛教領袖們意識到千千萬萬的僧侶和教徒們的威力。最終他們相信, 以人民的名義, 他們參與解決國家主要的政治和戰爭的問題,並對當權者作出他們所關注的問題的嚴厲批評。 在1963年11月1日倒吳政變後的六個月, 他們動用一切的力量來鞏固其政治組織結構。 佛教總會首要所做之事是創立越南統一佛教聯會 ( Giáo Hội Phật Giáo Thống Nhất Việt Nam ), 其下設兩院的結構: 僧統院 ( Viện Tǎng Thống ) 為管理精神的權威,而化道院 ( Viện Hóa Đạo ) 則為專責於世俗的事務。 他們還仿照共產黨組織的技術 ( 即三人為一核心小組 ),組織其追隨者隨時可動員參與示威游行的活動。 此外在新的軍人政府的同意下, 他們也提名成立了壓力團體,要求在軍隊裡推行佛教佈施會,像天主教那樣的做法。政治活動推廣至不同的階層, 從公務員至學生和左派知識分子都有。 順化大學中各教育科組也成立了名為人民救國委員會 ( Hội Đồng Nhân Dân Cứu Quốc ) 的核心組織, 它接受來自慈曇寺的指示,發動和呼籲要求急促改變政治制度的戰役, 其最終目的是要在越南中部地區組成行政自治的政權。
由西貢和順化的佛教徒不斷激發出的事件使佛教領袖們對軍人政府作出更為強烈的指責並要求讓出部分的治權,儘管軍人政府已是處處答允其要求。 然而佛教徒增強其影響力可又導致了對天主教徒的威脅, 後者從而作出了自我防衛的反應, 同時也自增強其武裝力量。 佛教徒和天主教徒的衝突演變為示威和反示威的對立場面, 此外也發生了數宗軍隊中不同派別企圖政變的事件,使國家當時的政治狀態變得錯綜復雜,一片混亂。 民事行政人員無奈地被處於軍人政府的領導下,無疑又形成了兩種互相攻擊的敵對力量, 也呈現出一時蒼白無力的政治空間,但從另一角度來看,軍人仍然有效地控制著政府的運作。實際上,軍人政權自1965年起便一直在加強了其領導權力。
無可否認,佛教僧侶是有能力激發起民眾的力量, 具體的是不斷地煽動民眾的情緒。另一方面, 隨著時日的進展, 他們的行動也顯露精疲力盡之時, 故此其政治活動的范圍和目標也有所限制。 反政府的行動和爭取在政府中佔一地位的佛教鬥爭運動只帶來曇花一現的成功,既不可出現在憲法下一個真正的、有鞏固的民眾基礎的佛教黨派。此外,佛教的組織仍然是不太清晰的,似乎從佛教的理論中並非完全有可能產生和形成一種政治黨派。 再之,在僧侶們之間也發生了不斷的爭辯 :所要爭取的目標可否達到,鬥爭的戰略和全體佛教徒凝聚力的問題等等。西貢永嚴寺 ( Chùa Vĩnh Nghiêm )的佛教徒,尤其是數位來自北方避難的僧侶在任何的問題上對共產黨都表示極大的敵意,由此他們隨時可以接受現實,愿與軍人政府妥協; 他們從全國佛教聯合會中分離出來,於1966年建造其獨立的國自寺 ( Chùa Quốc Tự )。 然而, 順化慈曇寺和西貢印光寺 ( Chùa Ấn Quang, 處於西貢和堤岸之間, 為主要的佛教領袖們安身地,組織指導與行動之處所 )的激進人士拒絕與政府達成妥協。 他們總自我關閉在其寺廟裡,只走出寺門當需要對政府作日愈增加的暴力示威活動之時。
印光寺 ( 照片來源:wiki )
上述的激進人士對大量的美軍抵越和戰爭的昇級作出強硬的態度。 他們反對因美軍在越南的出現而導致經濟的衰退、 貪污腐敗的增加、 民風和年青人道德的敗壞,他們譴責外國的影響使到民族傳統的價值、社會公義和規范的中斷。 此外,他們強調佛教倫理中的非暴力與和平的主題, 減少對南越民族解放陣線批評,並開始幻想地認為以溫和的手段,和諧的氣氛來解決戰爭問題。 他們宣稱保持中立的立場, 以民族最高的利益為名,但又觸動了敏感的問題:與佛教徒中的成員,也是重要的社會基礎的中、小資產階層的利益發生了衝突。
可是, 此時全國的情況是西貢的民眾對民事的衝突表示厭倦, 其他地方卻顯得較為緊張, 尤其是被戰火蹂躪的中部省份。 在慈曇寺領袖們的呼籲下,順化和峴港的佛教運動與全國的運動分裂出來。 令人最為擔心的問題是,他們提議以和平的反美行為來發動大眾運動,尤其是動員那些直接遭受到戰火摧殘的民眾。儘管是為了重建民主體制和以鞏固實力為名,當軍人政權獲美國明確的支持( 1966年2月6日火魯奴奴 [ Honolulu ] 會議上,美國總統約翰森和阮文紹 [ Nguyễn Vǎn Thiệu ] 中將、 阮高其 [ Nguyễn Cao Kỳ ] 少將、阮友有 [ Nguyễn Hữu Có ] 中將達成協議 ) 後,危機最終也爆發了。
當阮政詩(Nguyễn Chánh Thi )中將公開地支持慈曇寺的僧侶們實現雄心壯志的提議後, 1966年3月8日他發表了第一戰略區的命令, 新的一場佛教運動便啟動了。 佛教徒中的骨幹分子在幾個大城市的中心地區包辦了數次的動亂和示威活動。順化的街道出現了不少寫著“紹、其、有三合會”和要求他們辭職的標語牌。慈曇寺的領袖還指示一隊“人民革命軍隊力量”佔據電臺,並在幾週內全都播放了以暴力反政府的行動宣言。在諸多個城市裡, 某些公務員、警察和士兵也參與由穿著袈裟的佛教徒走在前列的示威游行。 1966年4月,整個中部地區陷入分裂的狀態。他們在西貢的宗教傳播機器宣稱中部省份已獲取自治。 為挽救危局,軍人政府使用了必要的措施, 被逼宣佈推遲三、五個月後舉行選舉, 組立具憲制性的國會。然而,反政府的示威卻不斷出現, 因為佛教徒懷疑軍人領袖的好意, 尤其是阮高其於5月7日發表“ 軍隊將反對民族議會選出由中立人士和共產黨人組成的政府”後。這番說話無疑是一種威脅,實際上也表明了若得不到軍人的同意, 任何民選的文人政府都難以成立。
第一戰略區完全脫離了中央政府的控制足有兩月之久。可是,由於得到美國的有效支持, 南越軍人政府後來迅速地重奪失地。 五月初, 海軍陸戰隊員和傘兵在峴港著陸。 該市變成了反政府人士和西貢部隊激烈戰鬥的陣地。 為增加反政府行動的壓力, 佛教領袖們呼籲實行全國大罷工。 九名僧侶和尼姑仿如1963年的前例,一度進行自焚。 反美情緒也不斷高漲,尤其在順化, 五月底,學生和年青的佛教徒們在美國文化中心和美國領事館縱火。不管如何,那些行動也是佛教鬥爭運動的最激烈和最後的行動而已。 1966年6月初起, 政府軍隊進入了前王朝首都,在街道上只遇到居民以神寵作為的堵塞物, 他們有點異想天開地以它作為阻止軍隊前進的行為。 最終佛教徒的分裂行動遭到完全的鎮壓, 之後,政府宣佈在幾個反抗最激烈的城市裡實施軍管法。佛教運動在西貢的佛法傳播社的所在地,也是全國的佛教重地被軍隊佔領和實行管制。
鬥爭持續至越南共和國終結為止
從政治的角度來觀看, 危機後的南越佛教運動極大地消沉下去。雖然在佛教鬥爭運動的最後階段可說得是驚人觸目,但他們究竟也沒達到追求的目標。 因為城市中的小資產階級完全不認同佛教徒所謂的和平行動, 也難接受那些具大名聲的佛教領袖們最極力推崇的行為: 無時無刻對軍人政府都固執地保持敵意和強硬的態度。而且印光寺也從此失去了以往佛教在政治、社會、道德和文化上所贏得的光華。 可是在共產黨發動的1968年戊申新春攻戰和在順化進行大屠殺後, 全國佛教總會對戰爭表示其清晰的立場 :既不贊同共產主義,也指責資本主義; 它提議應該走一條“和解”之路, 其涵義為綜合各種意識形態的和諧之路, 尊重越南人的傳統文化,走中立和獨立的路線。 ( 注6 )1969年,作為佛教最高領袖的釋靜潔 ( Thích Trịnh Khiết ) 大師表達了具有重大意義的、可改變當時形勢的一番說話:
“我們的生存應該以誠心,追求民族和平為重的實體的形象,真正地感應越南人心底的聲音和力量……, 越南人曾經遭受不少的災難和痛苦,他們需要的是生活於自由、獨立、平等的環境中……。我們一切所做的都只為越南人為生存而所需的事務: 任何形式下都不應該把越南的領土變為移植那些愚蠢的意識形態、反人性的制度和有傾於發展為物質主義的生活方式, 敗壞人類道德的價值和越南真正的傳統價值。”( 注 7 )
毫無疑問,印光寺的領袖們已改變態度的說話表明了他們愿意接受在國家組織的架構下所處於的地位, 謹慎地接受作為反對派的某些報刊提出的建議,以及其上司提出作為國會議員和眾議院議員資格參選人的名單。同時,從1970年起,他們歡迎國會授予的佛教徒與國會議員組成的聯合委員會的席位。他們以聯合委員會作為發表其政見的平臺,比在國會中事事要對政府作激烈的批評更為適宜。 然而,作為反對派, 他們以更為靈活的手法,更好地發揮其身份,處理好各宗教之間的團結、社會改革和戰爭中雙方敵對的問題,並呼籲人們應“放棄仇恨, 醫治戰爭創傷和重建和平。 ”
可是,只到了1973年1月巴黎協議簽訂後,佛教領袖所推崇的方向才可重現出水面, 在廣大的佛教徒中激發了其追求和平的希望。 自1973年底起,他們絕不讓步地重新對政府昔日在追隨戰爭、經濟和道德衰退等方面上的指責。在越南共和國最後兩年政治動蕩的時期裡,印光寺對政府發動猛烈的攻擊, 扮演“民族和解力量”的創造者的先鋒角色, 提倡以政治手段而不是軍事力量作解決的方式, 給國家帶來和平,並期望成立不同的組織和運動,實現其提出的目標。他們的示威行動愈來愈體現出在戰爭期間時佛教徒的骨幹作為政府反對派的現象。
佛教領袖們呼籲“實現民族和解,醫治戰爭創傷和為民建立和平,” 最終目的是為了逐步地使雙方以談判的方法來實現國家的統一。然而此只是一種超現實主義的、非清晰考慮的、具偶然性的視野。無論如何, 在共產黨奪取西貢的第二日, 佛教領袖們仍然幻想著在新政府的架構上可扮演一些訂作政治政策的角色。很快他們便失望了: 1975年5月25日, 印光寺的釋賢光 ( Thích Huyền Quang ) 大師在一份宣言中“承認民族解放陣線和佛教徒的目標不一致。”( 注 8 )事實上, 佛教徒與新政府的關係幾乎戛然惡化。 新政權對佛教徒頒布了數道禁令和限制令, 封閉數間孤兒院和佛教學校, 沒收寺廟的財產,強逼僧侶解下袈裟返俗。 政權對佛教徒採取不同的措施只為了限制和壓縮佛教的影響。1978年12月, 最終政府對僧侶拋出大動作, 譴責他們“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 制造公共秩序混亂”,“ 利用宗教組織和活動破壞革命”,“ 利用印光寺的佛法傳播社來煽動佛教徒反對政府行政機關和歪曲革命政府關於自由信仰的政策 ”, 等等。( 注 9 )
1963年至1966年的佛教運動
至1963年,民眾對政府的行政管理和貪污行為皆表示廣泛的不滿。 為箝制公眾對社會上極大規模的不公平現象的輿論,政府毫無恐懼地動用警察力量來壓制。 事實上 ,吳庭艷政權不容許任何的異見,並將任何人敢於挑戰政府的行為加以判罪。 那種情形一直毫無改變,好像見不到曙光,找不到任何的解決方法, 因為,作為反政府的、非法的和有武裝力量的南越民族解放陣線一點也不能在南越政界中獲得任何人的認同,而且它所推行的是武裝鬥爭, 所控制的范圍也僅在農村而已,但顯然地,它實質的指導卻是來自河內的共產黨領導人。 南越政界人士採取觀望的態度,美國政府也抱著同樣的心理。雖然對吳庭艷政權的專橫行為表示有所不滿,美國仍然並不想放棄對吳的支持,因為華盛頓自1955年起一直大力將吳扶攜當政,美國人認為,不管情況如何,似乎至該時為止,南越政府也沒遭到任何的政治動蕩的衝擊。( 注3 )
然而,形勢發生了巨變。 由於吳庭艷傾心將天主教人士引進政府部門擔任重要職位而導致了社會在一定范圍上的分化。 政府偏袒於天主教社群的行為愈來愈明顯: 天主教人士擔任民政和軍事的重職, 政府的商業性合同和諸多政策的優惠皆批受予天主教。政府幾乎例外地給予某一屬於少數團體的特權和優惠,( 注 4 )而後者又常常笨拙地炫耀其勝利的光環, 此在歷史簿上不可缺少地記下了政府不寬容、歧視其他宗教的事例。特別在具排外性很強的中部省份,人們不禁想起政府的政策是存意的、有系統地打壓原為本民族宗教的佛教徒,而政府卻與外來的天主教和其教徒們則加強聯係。 在此情況下, 當佛教徒公開地發動示威時,他們極可能會聯合各種不滿政府的不同派別的反對派,包括關注宗教問題的各非宗教團體匯集在同一的旗幟下,形成一種非共產主義意識的、廣泛的敵對潮流,反對吳氏家族的裙帶關係。
美國《時代》周刊封面的釋智光 ( 照片來源:wiki )
1963年5月3日於順化,佛教鬥爭運動 ( 此詞組涵意其行動之巨大 ),可以這樣說,自然而然地爆發了。 不畏於政府的禁令, 在紀念佛誕2529週年的盛會上,釋智光 ( Thích Trí Quang ) 法師和慈曇寺的僧侶、佛教徒以及其追隨者高舉起佛教旗幟進行游行。( 注5 )
釋廣德 ( Thích Quảng Ðức, 1917年-1963年 )法師自焚。美國《紐約時報》記者馬爾科姆·布朗 ( Malcolm Browne ) 攝影, 此照片獲1963年國際新聞攝影賽冠軍獎。 ( 照片來源:wiki )
對此,政府作出了壓制的反應, 從而引發出佛教徒突發的、有組織的、有效率的和驚人的反抗戰役。在全國范圍內都有示威行動, 教徒們還仿照1963年6月11日早上釋廣德 ( Thích Quảng Ðức )法師自焚的行為,舉辦了那般的宗教自殺行為儀式的插曲。 僧侶的行為顯示了他們是佛教運動的具有潛能的、動員性的主要力量,此外,在稍後也證明了其行動不僅為保衛宗教利益的運動, 而且也可成為推翻政府的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 他們的決心和行為,贏得了全國人民和國際公眾的同情和支持, 包括美國人和南越軍隊中的指揮官在內。 在美國人的首肯下, 南越軍官於1963年11月初發動了政變, 而佛教鬥爭運動卻對此政變也起了較大的催化的作用。
新政權存意要鏟除南越社會和政治上的一股重要的力量 --- 不同宗教的根底,以使它們遭到最終的滅頂。 新政府當然不可容許這些以往的宗教組織的存在, 又急不及待地對後者實行限制、消除和“正常化”。 隨後, 曾在國民心中佔有重要地位的前越南共和國的各個宗教力量被邊緣化和附屬化,被置於政治權力中心的最邊遠之處,同時使受制於北方專制的規范的南越社會和宗教的力量實行再教育和“正常化”,成為針對和打擊的幾個大目標之一的對象。( 注 10 )
全文完
定稿於2009-0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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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曾發表於由阿蘭-佛惹斯 ( Alain Forest ) 、 加藤榮一 ( Eiichi Kato ) 和李昂-萬德米爾斯徹 ( Léon vandrmeersch ) 主編的《 佛教與亞洲社會 : 僧侶、社會和權力 》( Bouddhismes et sociétés asiatiques. Clergés, sociétés et pouvoirs ),巴黎,拉馬頓( L’Harmattan )出版社與上智大學出版社, 1990年,第111至124頁;此外還載於《 走近亞洲 》( Approches Asie ), 1989年-1990年第十期,第62至72頁;日譯本發表於東京上智大學亞洲文化研究所 ( Jochi Daigaku Ajia Bunka Kenkyujo, Tokyo ) 1988年期刊第11頁。
注解 :
1. 例如交趾支那靈山寺( Chùa Linh Sơn )寺的僧侶善照( Thiền Chiêu )相信對苦難者中表示同情和施舍是佛教的道理,它要求信佛者應參與愛國活動; 其創辦的《 佛華新青年 》( Phật Hoa Tân Thanh Niên ) 雜誌被當局禁止發行。 受佛教人生是苦海的影響, 知識分子阮安寧 ( Nguyễn An Ninh )努力地綜合本地和世界上的各宗教信仰為一, 使知識分子和農民更為容易地掌握其講解。 參閱亞力山大-伍塞德 ( Alexander WOODSIDE ) 著, « 現代越南之社群和革命 » ( Community and Revolution in Modern Vietnam ), 波士頓, 1976年, 第 192-200頁; 大衛-馬爾 ( David Marr ) 著, « 審閱越南傳統﹕ 1920年至1945年 » ( Vietnamese Tradition under Trial, 1920-1945 ), 北可利 ( Berkeley ), 1981年,第304-308頁.
2. 《 釋智光法師宣言 》 ( Déclaration du Vénérable Thích Trí Quang ), 引自馬爾笑-貝尼索( Marcel Bénichou ), 《 公認理念的解構 : 1922年至1982年的越南 》(Une destruction d'idées reçues : le Viêt-Nam, 1922-1982 ), 國家級博士論文,蒙帕里爾 ( Montpellier ),1986 年10月, 第二冊,第 287頁.
3. 此處資料取自吳仁桀( Ngô Nhân Kiệt )登載於1984年七月號《 新途 》( Ðường Mới ),第189至202頁的文章 .
4. 據馬爾笑-貝尼索的資料所顯示,1965年天主教徒的人數只占全國人口的 10,53 % , 同上, 第 295頁.
5. 此禁令只針對佛教徒而已。同年四月二十三日,順化天主教徒獲當局批準在紀念吳庭艷的二兄吳庭蜀 ( Ngô Đình Thục ) 任主教樞機二十五周年的慶祝會上懸掛天主教旗幟。參閱丹尼斯-杜肯森著 ( Dennis Duncanson ) 著, « 越南的政府和革命 »( Government and Revolution in Vietnam) ﹐倫敦﹐牛津大學出版社﹐ 1968年. 第 327-337頁.
6. 黃伯乙楊( Huỳnh Bá Yết Dương )著, 《 越南佛教改革運動 》( Le mouvement de rénovation du bouddhisme au Viêt-Nam ), 《 新途 》( Ðường Mới ), 1985年第4期, 第 108-109頁.
7. 引自馬爾笑-貝尼索, 同上, 第 290頁.
8. 引自馬爾笑-貝尼索, 同上, 第三冊第 123頁.
9. 同上, 第 124-125頁.
10. 參閱迪拉-丹門 ( Della Denman )著, 《 竹牢 》( The Bamboo Gulag ), 《 遠東經濟評論 》(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 1982年8月6日; 馬爾笑-貝尼索著, 《 資料 :再教育的主要文章 》( Dossier : Rééducation, les textes constitutifs ), 《 新途 》( Ðường Mới ), 1984年第一期, 第 90-120頁; 《 越南宗教報告 》( Report on religion in Vietnam ), 《 印度支那紀事 》( Indochina Chronology ), 第四冊第三期,1985年,七至九月號,第28頁.
主要參考書籍:
-- 馬爾笑-貝尼索( Marcel BÉNICHOU ), 《 公認理念的解構:1922年至1982年的越南 》(Une destruction d'idées reçues : le Viêt-Nam (1922-1982), 國家級博士論文,蒙帕里爾 ( Montpellier ),保爾-維麗利大學( Université Paul-Valéry ),1986年.
-- 丹尼斯-杜肯森著 ( Dennis DUNCANSON ) 著, « 越南的政府和革命 »( Government and Revolution in Vietnam) ﹐紐約-倫敦﹐牛津大學出版社﹐ 1968年.
-- 法仿斯-費治格佐奴 ( Frances FITZGERALD ), 《 湖中之火 》( Fire in the Lake),紐約 , 藍頓 ( Random )出版社, 1972年.
-- 皮爾羅-格德多 ( Piero GHEDDO )著, 《 十字架和菩提樹:越南天主教徒與佛教徒 》,( The Cross and the Bo-Tree: Catholics and Buddhists in Viêt-Nam ),紐約, Sheed & Ward出版社, 1970年.
-- 阿倫-古德曼 ( Allan E. GOODMAN )著,《 戰爭的政治 :南越政治團體的活動基地 》,( Politics in War: The Bases of Political Community in South Vietnam ), 劍橋( Cambridge ), 哈佛大學出版社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1970年.
-- 阿倫-古德曼 著, 《 既無戰爭也無和平之南越 》( South Vietnam: Neither War nor Peace ), 《 亞洲調查 》( Asian Survey ), 1970年二月號, 第 107-132頁.
-- 慧心湖泰 ( Hue-Tâm HO TAI )著, 《 越南的千禧年主義與農民政治 》( Millenarianism and Peasant Politics in Vietnam ),劍橋( Cambridge ), 哈佛大學出版社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1983年.
-- 大衛-馬爾 ( David MARR ) 著, « 審閱越南傳統﹕ 1920年至1945年 » ( Vietnamese Tradition under Trial, 1920-1945 ), 北可利 ( Berkeley ), 加州大學出版社 ( Univ. of California Press ), 1981年.
-- 釋一幸 ( Thích NHẤT HẠNH )著, 《 越南:火海中之蓮花 》( Vietnam : Lotus in a Sea of Fire ), 紐約, Hill et Wang出版社, 1967年.
-- 陳文猶 ( TRẦN VĂN GIÀU )著, 《 佛教振興運動以及在兩世界大戰之間的時期在該運動中提出關於我國哲學思想的問題 》( Phong trào chấn hưng Phật-giáo và các vấn đề tư tưởng triết học mà phong trào ấy đã nêu lên ở nước ta trong thời lịch sử giữa hai cuộc chiến tranh thế giới ), 《 歷史研究 》( Nghiên Cứu Lịch Sử ) , 河內 , 1971年七、八月號第139期, 第 8-21頁 ; 1971年九、十月號 140期 ,第 7-19頁.
-- 齋尼-維尼爾 ( Jayne WERNER )著, 《 農民政治與宗教世俗主義:越南高臺教中的農民和教士 》( Peasant Politics and Religious Sectarianism : Peasant and Priest in the Cao Dai in Vietnam ), 紐哈文 ( New Haven ), 耶魯大學東南亞研究 ( Yale University Southeast Asia Studies ), 1981年.
-- 亞力山大-伍塞德 ( Alexander WOODSIDE ) 著, « 現代越南之社群和革命 » ( Community and Revolution in Modern Vietnam ), 波士頓﹐輝頓-米芾林 ( Houghton Mifflin ) 出版社, 1976年.
201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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