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歷史的珍寶島事件
作者:SERGEY RADCHENKO
紐約時報
2019年3月4日

1972年,毛澤東(左)與尼克森總統在中國會面。 ASSOCIATED PRESS
俄羅斯和中國在遠東的界河烏蘇裡江靠近中國一側,曾經有一座無人居住的小島。之所以說「曾經」,是因為它後來開始和中國這一側連接起來,結果就成了一次有地理諷刺意味的挑釁。但在1969年那個動盪的春天,這個在俄羅斯叫達曼斯基島(Damansky)、在中國叫珍寶島的小島成為了一個舞台,上演了一場改變遊戲規則的衝突。
正是在這個小島上,那一年的3月2日,中國人通過伏擊殺死了31名蘇聯邊防軍。這個大膽的挑釁之舉,是為了阻止蘇聯入侵中國,在它於1968年8月入侵捷克斯洛伐克之後,這似乎太有可能發生了。
兩周後,烽火再起。蘇聯部署坦克,並用BM-21火箭轟炸中方陣地,(據他們估計)擊斃多達1000名中國士兵。經過幾個月令人不安的平靜之後,8月13日又爆發了一場小規模衝突,這次是在中蘇邊境的西段,也就是現在的新疆境內。21名中國人和2名蘇聯人在衝突中喪生。
雙方出現軍事衝突並不完全令人意外。在此前的10年時間裡,這兩個共產主義巨人之間的關係一直都很緊張,雙方都指責對方背叛了馬克思主義。意識型態之爭掩蓋了一個更為根本性的分歧:毛澤東不願在共產主義世界嚴格的等級制度中屈從於蘇聯。蘇聯領導人指責毛是「大國沙文主義」,而沒有意識到這個標籤同樣也很適合他們自己。
至少在1969年之前,蘇聯和中國一直對動武採取克制的態度。這時,莫斯科開始考慮採取更嚴厲的報復措施,甚至考慮對這個前盟友發動先制核打擊——並通過駐華盛頓的蘇聯外交官試探美國對這個想法的反應。
隨著緊張局勢的失控,毛澤東召集一群高級將領研究中國該如何應對這場危機。這個群體的領導者陳毅元帥得出了一個非正統的結論:面對北方這個死敵,在經過20年的互不承認和深深的敵意後,中國別無選擇,只能考慮與美國修好。
經過兩年的祕密接觸,中國實現了這個目標——這是相當快的,畢竟毛要做的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接受備受撻伐的帝國主義世界領導人。1970年12月,毛要求他的傳記作者、有左翼傾向的記者埃德加·斯諾(Edgar Snow)向理查德·尼克森(Richard Nixon)轉達訪問北京的邀請。對尼克森絕無好感的斯諾大吃一驚。「好!尼克森好!」毛澤東反覆地說。「世界第一個好人!」
這位中國領導人隨後將他與斯諾的談話記錄發給下級黨組織討論和辯論。討論的記錄顯示,即便是最聽黨的話的人,也對主席的立場感到目瞪口呆,許多人都想知道,為什麼毛澤東會把「反動的」尼克森稱為「世界第一個好人」,以及中國為什麼對美國這麼忍讓,卻不能跟蘇聯搞好關係。
普通黨員不理解主席的全球戰略,也不理解他對蘇聯長期以來的恐懼。他多次將蘇聯比作納粹德國,認為美國人和西歐人在莫斯科的擴張主義面前都很軟弱。
毛澤東現在提議建立一條反對蘇聯的統一戰線——他稱之為一條橫線。這條線讓美國、日本、中國、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和西歐結成准聯盟,旨在挫敗莫斯科的全球野心。尼克森1972年2月對北京的歷史性訪問符合這一設想。
中國的一些盟友(儘管不是全部)讚賞毛澤東的戰略。朝鮮領導人金日成認為尼克森訪問北京是明智之舉。「中國不是去找他們,」他對毛澤東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勝利。你們的勝利就是我們共同的勝利,應該慶祝嘛。」
對毛澤東來說,重要的是尼克森認識到中國在對抗蘇聯的冷戰中是不可或缺的。他認為,比起中國需要美國,美國更需要中國。或者,正如1975年中國高級領導人耿飈在一次內部會議上所說,「美帝也利用我們和蘇修的矛盾,對付蘇修,他們想利用我們利用不上。我們可以利用他。」
蘇聯領導人聽說尼克森訪問北京的消息後大為震驚。長期以來,他們一直懷疑中國人在兩面討好,但他們沒想到毛澤東會耍這樣的花招。作為回應,蘇聯總書記列昂尼德·勃列日涅夫(Leonid Brezhnev)試圖解凍因美國在越南的戰爭而陷入緊張的蘇美關係。他在1972年5月邀請尼克森訪問莫斯科,然後在1973年6月訪問美國,在兩個冷戰對手之間培育一種和解的氣氛。
勃列日涅夫竭盡全力勸說尼克森相信,中國人不是什麼好夥伴。他在加州的聖克萊門特對尼克森說,中國人的特點是「野蠻、不忠誠、虛偽」。他們「背信棄義、心懷叵測」,「不誠實」,「特別狡猾、兩面三刀」。美國人需要與蘇聯人合作,而不是討好中國人。「我想和你私下談談——沒有其他人,沒有筆記。」1973年5月,他對尼克森的國家安全顧問亨利·季辛吉(Henry Kissinger)說。
「你看,你們可以成為我們的合作夥伴,你們和我們共同管理世界。」
尼克森和季辛吉並不買賬。他們現在可以在俄國人和中國人之間挑撥離間。那個時候,美蘇關係和美中關係都比蘇中關係好得多。兩國都向美國求助,這給了尼克森相當大的優勢。
1972年春天,這種優勢顯現出來,尼克森短暫地升級了越南戰爭,河內的兩個最重要的盟友只做出了無力的回應。美國處於有利的位置,特別是在1969年的邊境戰爭之後,那場戰爭表明北京和莫斯科是多麼害怕對方。
然而,這個遊戲只在恐懼存在的情況下才有效。經過十年的緊張關係,中國和蘇聯開始重新考慮兩國關係。隨著米哈伊爾·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1989年5月訪問北京,兩國關係實現了正常化。近年來,在習近平和弗拉基米爾·普丁(Vladimir Putin)領導下,中俄關係變得密切了得多。遺留的邊境問題在2004年得到解決。在珍寶島/達曼斯基衝突50週年之際,這場將中俄推向核戰爭邊緣的對峙只剩下模糊的記憶。
俄羅斯可能不再是一個共產主義國家,冷戰可能已經結束,中國現在可能是一個經濟強國,但是舊有的北京-莫斯科-華盛頓三角關係仍然存在。中國和俄羅斯目前還沒有成為盟友,兩國關係中存在著揮之不去的不信任感,莫斯科對中國日益增長的經濟影響力的擔憂,更是加劇了這種不信任。但普丁和習近平認識到,糟糕的中俄關係只會讓美國受益,他們正在努力避免讓自己處於戰略劣勢。從這個意義上說,雙方都吸取了1969年的教訓。
但是,美國的政策制定者們又學到了什麼?1969年,尼克森和季辛吉的行為符合一句中國老話:「坐山觀虎鬥。」
50年後,美國的戰略家們正從山頂上爬下來,在自己的地盤上親自和所有老虎搏鬥。中國沒有用來描述這種行為的諺語,也許是因為這不是什麼切實可行的戰略。
如果說三角外交是一種遊戲,那麼美國已經忘記怎麼玩了。
Sergey Radchenko是卡迪夫大學國際關係學教授,歡迎在Twitter上關注他 @DrRadchenko。
翻譯:晉其角、杜然
一份研究從1964年至1975年中國援助北越的文章認為,雖然北京對河內的越戰勝利有貢獻,但不能影響越共領導的決策。
《 冷戰歷史 》雜誌2019年4月號剛發表邵笑( 音譯 Shao Xiao )與張曉明( 音譯 Xiaoming Zhang ) 合撰文章《 重新評估越戰1964-1975年北京對河內之經濟與軍事援助 》( Reassessment of Beijing's Economic and Military Aid to Hanoi's War, 1964-75 ) 。
上述作者指出,在整個戰爭期間,中國的援助有所改變,達到最高峰年份是1965、1967、1972和1974年。
中國根據本國利益的需要而伸出援手。由此,改變援助使河內懷疑北京的 “ 真誠 ”。
據中國所公佈的歷史資料,從1950年代至1975年,中國援越的總額為二百億人民幣。其中,140億是無息援助。

圖為越戰期間中國支持河內的宣傳畫。圖片:ULLSTEIN BILD DTL.
作者指出,不可否認中國為河內的勝利有所貢獻。但從來都不純屬無私的援助。
當北京視蘇聯為巨大的威脅之後,毛澤東便設法與美國緩和關係,令河內產生顧慮。
中國對河內的援助,時而有所增加,時而又減少,此做法是為表示不滿,例如當1968年、1969年期間,河內與美國展開和平談判之時。
作者說:“ 沒找到任何的證據證實中國的援助可以影響到河內的戰爭決策和程序。”
“ 河內巧妙地操作,獲取北京相當多的援助。”
1975年後,河內不再需要掩飾對中國的疑慮,由此導致1979年短暫的戰爭。
作者結論:回顧歷史,也可視中國的對越援助為冷戰中北京 “ 最大的外交失敗 ”。
1973年巴黎協定後之援助
1974年,中國對越南提供約25億人民幣的援助,此外還有20億給予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
此時,中國認為,河內 “ 應該休息 ”,與此同時,南越、寮國和柬埔寨以5至10年的時間 “ 建設和平與中立 ”。
北京此時視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為一個正式的政治實體。
1973年之前,北京對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的援助全由河內總管。但1973年之後,北京視此為另外的援助,不受河內監控。
可是,遭到河內反對,迫使北京後來改變主意,讓河內繼續管理。
1973年巴黎協定簽署後,中國視越戰已結束,由此必須減少對河內的援助。
1974年10月26日,中越雙方最後一次簽署協議,將為1975年,北京為河內提供8億5千萬人民幣的經濟和武器援助,兼5千萬美元現金。
西貢崩潰後,於1975年5月31日,北京又答允為河內提供2千1百萬人民幣。
但1975年8月,北京拒絕河內要求的援助。
1975年9月25日,北京答應將為1976年提供一億人民幣援助,但此是貸款,越南需在十年後償還。
作者指出,沒有任何的中國資料顯示,從那之後,兩國再有援助的協定。
文章作者邵笑先生為廣州暨南大學的歷史教授,而張曉明先生則是美國阿拉巴馬州空戰學院( Air War College, Alabama )的學者。
越南人的看法
越南胡志明市國立社會與人文科大學的劉文決( Lưu Văn Quyết )先生於2016年的一份研究指出,中國 “ 改變美國對越戰爭的態度,以減少經濟援助的手段來調整援助的政策 ”,從答允 “ 提供越南需要任何的東西 ” 改為強調說 “ 讓中國休息 ”,在蘇聯和其他國家援越物資經中國領土運輸時製造某些阻難。”
以下摘錄自劉文決先生題為《 中美關係和緩影響在1972年裡及以後中國對越南人民抗戰的援助政策 》( Tác động của hòa hoãn Trung - Mỹ đến chính sách viện trợ của Trung Quốc đối với cuộc kháng chiến của nhan dan Việt Nam trong và sau năm 1972 )的文章內容:
越南作者說:“ 為了達到民族解放的最後目標,對於與中國發生的一些問題,越南時而需要或擱置或不挑起緊張的關係。對於一些領土邊界的問題和其他的問題,越南已刻意抑制,為爭取( 中國 )援助,傾盡全力為國家解放的鬥爭。”
“ 為在對美關係中製造有利的局勢和美國撤離( 南越 )後,防止蘇聯跳入填補空隙,形成新的威脅,中國仍然想利用越南問題。中國仍然繼續對越提供軍事援助,即使比前幾個時段的數量有所減少。”
嶺南遺民譯
2019年4月29日
資料來源:BBC 英國廣播電台

圖一、1985年,在赤柬Dong Rek 游擊根據地,民主柬埔寨團結政府副主席喬森潘(中)與外長英薩利衣著整齊在等待中國代表團來臨。英薩利,越名金莊(Kim Trang),生於南越茶榮省州成縣(Chau Thành,Trà Vinh),父親高棉人,其母為華裔越人。圖片:KRAIPIT PHANVUT
1979年初推翻赤柬波爾布特政權後,為免受孤立,越南能否做什麼來說服國際社會呢?
回顧歷史,一些學者已指出,在赤柬政權被推翻後,越南在聯合國大會上的辯護論說毫無說服力。
可是,另一方面上,在冷戰的背景中,不管越南做什麼,可否能改變國際的反應呢?
1978年聖誕期間,越南揮軍進入柬埔寨境內,迅速地擊潰波爾布特軍隊的防衛。
1979年1月7日,波爾布特逃離首都金邊。赤柬政府的外長英薩利要求聯合國安理會召開緊急會議,譴責越南。
尼古拉斯-維萊 ( Nicholas J. Wheeler ) 在撰寫《 營救外國人:國際社會中的人道干涉 》( Saving Strangers: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2000年 ) 書中寫道,1979年1月11日,聯合國安理會召開會議。會上,越南大使何文樓( Hà Văn Lau )宣布柬埔寨救國民族團結陣線已推翻波爾布特政權。
何大使承認,越南軍隊曾與赤柬交戰,但說此只是為了自衛。據他所說,曾發生兩項戰事,一為波爾布特的反越邊界戰爭,一為柬埔寨人民的革命戰爭。
越南強調說只有柬埔寨人民推翻波爾布特的革命戰爭,而越南對赤柬開戰只是自衛戰。
不提及十萬越南軍人在柬埔寨境內的事實,何文樓先生試圖說服安理會:波爾布特的民主柬埔寨政府是被柬埔寨救國陣線游擊隊及其人民崛起推翻而已。
維萊博士所提出的問題是:以兩場戰爭為辯護的基本理論,為何越南又使用它的呢?
似乎越南初以為,國際社會將很快忘記越南進軍柬埔寨之事。 在1980年代中,新加坡外長基索惹-馬布巴尼( Kishore Mahbubani )在《 外交事務 》( Foreign Affairs )上曾寫道:越南駐聯合國大使在1979年1月曾對他說,“ 兩週後,國際將忘記柬埔寨問題的了”。
這種想法斷然是錯誤的,由此越南需付出代價。
加利-堅活( Gary Klintworth )在《 以國際法審視越南對柬埔寨的干涉 》( Vietnam's Intervention in Cambodia in International Law,1990年 ) 中指出,越南可以減少國際壓力,若河內懂得更好的運用理由。
據堅活所述,越南應說,我們干涉( 柬埔寨 ),既為自衛,也以人道的干涉。他為越南辯護,說推翻波爾布特是 “ 合理( reasonable )的自衛行為 ”。
堅活甚至認為,也應該接受越南推翻金邊政權這個事實,因為越南需要一個少懷有敵意的鄰國政權。他還將越南比作同盟軍1945年佔領東德和日本。
維萊博士不完全認同堅活的論據,但他承認:“ 兩場戰爭的論點在安理會上被嘲笑,因此越南顯然錯過機會不使用上述的合理論據為動用武力而辯護 ”。

圖二、中國援助的嶄新車輛運載赤柬軍隊。法國記者攝於1990年12月1日,靠近柬埔寨安隆旺(Anlong Veng)地區。 圖片:THIERRY FALISE
越南不提“人道理由”
若為在柬埔寨使用武力辯護中加進人道的理由將又如何呢?
此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但維萊指出,那時越南從不提及人道的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他引述越南外長阮基石( Nguyễn Cơ Thạch )所說,越南只關心自己國家的安全,而人權是柬埔寨人民的問題。
維萊指出為何越南不使用人道理由的三個可能性:
一、也許越南暗中已承認關於主權、不干涉和不使用武力的國際規則。 何文樓大使所說的兩場戰爭的論點是以國際法為越南的行為而辯護。
二、也許越南認為, 提出人道理由,聽來也荒謬。因為從1975年至1979年赤柬執政四年間,越南對波爾布特違反人權的行為始終沉默。
三、也許河內顧慮若提出人道理由,未來將可讓國際利用此來攻擊越南。

圖三、1975年北京,毛澤東會見赤柬領袖波爾布特(中)及英薩利。圖片:GETTY IMAGES
當國際環境充滿“敵意”
當年國際上充斥敵意的反應來自三個 “ 幫派 ”:
一、美國及其盟友,視越南的行為為冷戰的一部分;
二、東盟顧慮越南干涉入柬埔寨是河內欲想當地區霸主的預示;
三、各中立國家擔心越南違反國際法。
代表民主柬埔寨政府的西哈努克親王在聯合國安理會大會上指出,越南的行為是 “ 侵略並佔領領土 ”。
中國對上述表示支持,說越南提及兩場戰爭的理據是 “ 謊言 ”。
美國則認同柬埔寨有違反人權的事,還確認越南擔心國家安全是合理,因為遭受柬埔寨在邊界地區的進攻。但美國又說,“ 一個國家不可以邊界爭執為理由,使用武力改變另一個國家的政府 ”。
歐洲和日本停止對越南的經濟援助。
英國表示,“ 不管柬埔寨的人權問題如何嚴重,絕不能放過越南,其本身也有人權問題,又侵犯柬埔寨領土,應被譴責 ”。
法國大使甚至反駁人道的理由:
“ 有一種觀點認為,只因一個醜陋的政府,就可以任由外國干涉並推翻,這種理由,實為危險”。
挪威大使表示,挪威 “ 強烈譴責 ” 波爾布特政府違反人權,但不可因此而 “ 可為越南的行動而辯護 ”。
葡萄牙大使說,越南的行動,“ 顯然是違反不干涉的原則 ”,不管柬埔寨的人權何其 “ 嚴重破壞 ”。
新西蘭亦說,波爾布特的民主柬埔寨有很多醜陋的行為,但 “ 一個國家的醜陋不是另一個國家作為侵略的理由 ”。
澳大利亞指出,我們不可能與波爾布特建立外交關係,但又 “ 完全支持民主柬埔寨擁有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權利 ”。
新加坡表示:“ 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權推翻民主柬埔寨政府,即使這個政府如何殘暴對待其人民。違反此原則,就是承認一個外國政府可以干涉和推翻另一個政府 ”。
新加坡大使還補充說,擔心越南威脅新加坡和東南亞地區的安全。
不結盟國家如波利維亞、加蓬、科威特、尼日利亞、孟加拉等國既不直接譴責越南,亦不支持越南,只強調不干涉的原則。

圖四、1984年,時任越南外長阮基石。圖片:GETTY IMAGES
然而,在聯合國大會上,社會主義陣營國家,由蘇聯及捷克斯洛伐克作領頭,支持越南的兩場戰爭理據。
蘇聯說,正是柬埔寨救國民族團結陣線推翻波爾布特政府。
蘇聯大使托雅諾夫斯基( Troyanovsky )還強調說波爾布特政府所犯下的 “ 驚駭罪行 ”。但卻遭到英國反駁,說道當英國提出波爾布特政府違反人權議案時,正是蘇聯和古巴反對。
聯合國會議召開幾日後,中國揮軍進入越南,展開一場短暫的邊界戰爭。
3月16日,就東盟提出及呼籲在該地區全面停火,外國軍隊撤離和以和平手段解決的議案,聯合國安理會大會上各國表決投票。
蘇聯使用否決權,反對此議案。
直至1979年年底,聯合國安理會討論誰將代表柬埔寨在聯合國的席位。此時,71個國家投票反對( 由越南和蘇聯支持 )柬埔寨人民共和國政府。
在這次會議上,各國如新加坡等反對人道理由的說法。
新加坡說:“ 若我們接受人道干涉的理論,世界將變得更為危險,尤其是如我們的小國。”
多國在會上表示,反對越南並非就是支持波爾布特政府違反人權的行為。
東盟在1979年11月三次聯合國討論大會上繼續施壓。
代表東盟的馬來西亞大使表示,干涉柬埔寨內政是使東南亞安全受到崩潰的原因。東盟擔心衝突將伸延至泰國。
馬來西亞大使說,認識到赤柬曾造成千萬人的死亡,但此不是越南干涉柬埔寨的理由。
他還說, 不干涉的原則維護弱者面對強者。

圖五、蘇聯駐聯合國大使Oleg Troyanovsky (任期1977年至1986年)。圖片:GETTY IMAGES
“人道理論”
維萊博士指出,他的觀點,越南的干涉,起初獲得柬埔寨人民的歡迎,因為正是他們獲救。
在《 兄弟敵人 》書中,那嚴-陳多 ( Nayan Chanda ) 描述:“ 在柬埔寨幾百座村落中,越南的侵略獲得人們以歡樂和難以描述的感情去迎接。”
由此,維萊先生便肯定越南的行為足以符合人道干涉的準則。
但他又說, 在法律方面上,如何審視越南的武力行為的呢? 國際法的要求是,不能使該國失去領土,不改變制度及干涉行動的軍隊必須隨後立即撤軍。
如此,越南只達到一個準則( 不失領土 ),其餘的則不。
在結論的部分,維萊指出:
“ 沒有證據說明在侵略柬埔寨的決定中有任何的關聯至波爾布特的違反人權:越南指責( 赤柬 )違反人權只是當有政治的需要時。”
“ 若能以外交手段與民主柬埔寨達成解決邊界問題,越南也將與此殺人政權的鄰國共存。”
維萊認為,正因為越南相信,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遭受破壞才進軍柬埔寨。
“ 正如印度干涉入巴基斯坦的一樣,越南願以犧牲軍人的生命及在缺乏物質的狀況換取改變來自北方中國和南方柬埔寨的安全威脅。”
堅活亦說:“ 越南的干涉必然出現救人的結果,、、、、、、 但此只是第二個所關注的,最重要的是國家安全的利益。”
無論如何,堅活認為,越南的行為也可以接受,“ 因為干涉的結果能使在柬埔寨停止殺人。”
可是,越南沒有使用人道干涉的理由對國際社會解釋,可能因為擔心日後也因此理由被他人攻打。此外,即使越南對波爾布特政權的殺人行為不出聲,聯合國也可以反駁越南的論點。
無論如何,若越南使用人道干涉的理由,將比以兩場戰爭的論點更有說服力。
另一方面,在冷戰的背景下, 當西方視越南為蘇聯的棋子,可能任何的法律爭論都只是次要。即使越南如何解釋,越南的行動那時仍然被置在共產陣營與資本主義陣營在東南亞決鬥的背景中。
1979年12月24日,蘇聯以執行1978年兩國友好協定為理由,揮軍進入阿富汗。
三日後,蘇聯扶植巴拉克-卡瑪( Babrak Karmal )上台,擔任該國領袖。
直至1980年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 譴責 ” 蘇聯干涉阿富汗,要求蘇聯撤軍。
1983年10月,二千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攻佔格那達( Grenada )島,推翻馬克思主義的政權,取而代之設立一個臨時政府。
該年11月,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指出美國的行動 “ 公然違反國際法 ”。
同年1979年,另一個類似但又有其差別的例子,4月,坦桑尼亞揮軍進入烏干達,推翻違反人權、獨裁的依地-阿明(Idi Amin )政府。
如越南的狀況一樣,此事違反主權和不干涉原則。
然而,西方國家歡迎烏干達的結果,並暗中承認武力干涉。
也許因為那時的烏干達,沒有任何的戰略利益可言。
嶺南遺民
2019年6月16日
資料來源:BBC英國廣播電台
同年1979年,另一個類似但又有其差別的例子,4月,坦桑尼亞揮軍進入烏干達,推翻違反人權、獨裁的依地-阿明(Idi Amin )政府。
如越南的狀況一樣,此事違反主權和不干涉原則。
然而,西方國家歡迎烏干達的結果,並暗中承認武力干涉。
也許因為那時的烏干達,沒有任何的戰略利益可言。
嶺南遺民
2019年6月16日
資料來源:BBC英國廣播電台

1967年7月24日晚,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在滿地可 ( Montréal ) 市政廳陽台上高呼:“ 魁北克自由萬歲!”( Vive le Québec libre !),由此引起了一層衝擊的浪潮,傳播世界各地。
在戴高樂發出著名的 “ 魁北克自由萬歲 ” 之後,一些人則嘗試去解釋戴高樂將軍的意圖。可是,若你留意法國總統在那一天的活動,那麼就毫不驚訝那個震盪的 “ 雷聲 ”。
來或不來
魁北克記者安德烈-杜燦尼( André Duchesne )在其書《 高貝爾之橫渡 》( La traversée du Colbert )中講述法國總統來訪的背景。為慶賀加拿大聯邦百年紀念和出席滿地可的世界博覽會,加拿大政府欲想邀請一位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來加。在那個年代,戴高樂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領袖。他的魅力可吸引大量群眾的歡迎,渥太華極希望他的來臨。
然而,戴高樂並非完全滿意加拿大政府的一些決定,例如,加拿大拒絕售賣鈾給法國,以及不認同聖-皮爾-米其隆( Saint-Pierre-et-Miquelon 法國屬土,在北美大西洋,即加拿大東部海域附近的島嶼 )居民的捕魚權。戴高樂則明確的表示:不會參加由於法國戰敗而失去領土的國家的百年紀念。
與此相反,戴高樂將其感情放在魁北克上。當魁北克省長丹尼爾-約翰遜( Daniel Johnson )邀請法國總統來訪,戴高樂則毫不猶豫地馬上接受。

1967年7月24日,在滿地可,法國總統戴高樂(右)與魁北克省長丹尼爾-約翰遜在高唱國歌。圖片:加拿大通訊社記者 Chuck Mitchell
戴高樂乘坐軍艦橫渡大西洋
按慣例,一個國家領導人訪問某國,禮儀上他應先抵達首都。法國總統應該乘坐飛機抵渥太華。為免於外交上的問題,魁北克政府建議戴高樂將軍乘坐輪船,跨越大西洋而來。

戴高樂抵魁北克市,步下高貝爾號巡洋艦。圖 : Jean-Claude Labrecque
7月23日,戴高樂將軍乘坐法國海軍最重要之一的高貝爾( Colbert )號巡洋艦抵魁北克市,但他不乘軍艦沿著聖羅倫河,再遠行駛超過魁北克市。這點確實令加拿大政府十分尷尬。鑑於常理,渥太華也派出一個委員會歡迎大將軍。
在魁北克市,河岸碼頭的地區屬於聯邦政府管轄範圍。渥太華派出由( 屬加拿大 )英女皇皇家士兵組成,身穿古代紅色戎裝和頭戴貂毛帽的儀仗隊。於是,他們盤算已定。
皇帝之路
戴高樂決定前往滿地可取道 “ 皇帝之路 ”( le Chemin du Roy ),此路是在英國征服新法蘭西領土數年前,由法蘭西皇路易十五( Louis XV )提出、1660年開始建造之路。在魁北克政府的要求下,聖-攘-巴提士特團體 ( la Société Saint-Jean-Baptiste。一個提倡魁北克民族意識,魁北克獨立的團體 ) 籌辦規模巨大、凱旋式的歡迎。沿途人們熱情地歡迎法國總統。

在魁北克市,戴高樂與人群握手。圖 : Jean-Claude Labrecque
沿途搭建巨大的凱旋門歡迎法國總統的車隊,戴高樂深感情懷地說;“ 那種氣氛,有如( 法國二戰勝利時 )解放的氣氛一樣。”
當然戴高樂將軍會意識到魁北克正湧起一場獨立運動。在魁北克市和滿地可等地,他曾多次發表演說,而隨著訪問日子的進展,他著意尋找機會挑動民族主義者的情緒。

專為戴高樂來訪而建造的凱旋門。圖 : Jean-Claude Labrecque
在魁北克市西部不遠的一個小鎮當那哥那( Donnacona ),下著雨,他對歡迎的人群說魁北克好似 “ 正走向自我作主的國家 ”, “ 法裔加拿大人應該依靠自己 ”。在路易斯城 ( Louiseville ) 幾百人面前,他說:“ 湧現出新的浪潮,一種出自心願的浪潮:魁北克的法裔人要掌握命運在自己的手裡。” 聽到此言,人群不斷拍手歡呼。演說也透過電台直播。車隊越接近滿地可,歡迎人群的情緒就越高漲。
當戴高樂抵達滿地可時,有一萬多人在等候歡迎他。市長攘-大浦( Jean Drapeau )希望法國總統出現在市政廳的陽台與廣場上的人群相見。市長也親自移動陽台上的廣播系統,戴高樂左手握麥克風,再次發表演講。

此人高呼:“戴高樂萬歲!”。圖 : Jean-Claude Labrecque
在演講的最後,戴高樂振臂三呼:“ 滿地可萬歲!魁北克萬歲!魁北克自由萬歲!”。
加拿大總理李斯特-皮爾遜( Lester Pearson )聞後感到憤怒。他對記者說:不能接受法國總統那樣的演辭。他說:“ 加拿大人是自由的,不需要被解放。”
在 “ 魁北克自由萬歲 ” 的呼聲發出後,報刊的編輯和評論員嘗試用自己的方式解釋戴高樂總統演辭的意思,嘗試減低其意義。無論如何,似乎人們都十分清晰的明白法國總統的舉止和言辭的意義。
嶺南遺民
2017年7月23日

圖一、南韓新總統文在寅(左一)於6月6日在嘉獎前南韓軍人在外國作戰的演辭令河內做出“反應”。(CHUNG SUNG-JUN 攝影、GETTY IMAGES)
6月9日,越南外交部女發言人黎秋幸( Lê Thu Hằng )建議南韓政府 “ 不要發表令到傷害越南人民感情的各種行為和語言 ”。
南韓新總統文在寅( Moon Jae-in )於6月6日發表讚揚曾在外國作戰,對國家“ 有功勞的韓國人 ”,包括參與越戰的軍人。
河內就此立刻明確指出,“ 越南希望與一切國家,包括南韓發展友好關係 ”。
然而,戰爭的遺產仍然令人憶起冷戰時期站在敵對意識形態陣營雙方的四國:韓國、朝鮮、南、北越。
共產陣營中的兩個北方國家
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北韓)屬於最早一批,在1950年就與越南民主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之一。
1957年7月,時任國家主席的共黨領袖胡志明曾正式訪問平壤,繼後1958年年底,北韓領袖金日成抵達河內作回訪。
可是,必須等到2000年,即越戰結束25年後,平壤與河內才首次承認 --- 久已傳聞的訊息:北韓的空軍人員曾參與在北越上空抗擊美國飛機轟炸的戰事。

圖二、冷戰時期的盟國及朋友:1955年,北韓人在機場歡迎越南和印度代表團。(FERNAND GIGON攝影、GETTY IMAGES)
2007年,越南《 年青人報 》( Báo Tuổi Trẻ )才透露有14名北韓飛行員死亡,曾葬於北江( Bắc Giang )省,但後來他們的骸骨獲送返其國。
一名越南退休將領意為修正及補充一些內容細節,致信給上述報社。他寫道,從1967年至1969年初,曾有87名北韓士兵為北越而參戰。有14人獲封為烈士及北韓軍人說曾擊落26架美國戰機。
2011年12月初,處於華盛頓的冷戰研究機構伍勞-維森中心( Woodrow Wilson Center )公佈一份資料,提供關於北韓飛行員參與越戰的人數。
據這份資料顯示,1966年9月21日,武元甲大將接受平壤的要求,欲意派遣一單位的空軍志願軍抵越參戰。
這單位將 “ 分散為數個連,隸屬我空軍部隊的團之下,他們穿上越南軍服,共同使用我們的機場 ”。
據會議記錄所載,武元甲大將最後決定:
“ 在名義上,朝鮮空軍部隊是專家,但實質上是志願軍。由此,我們須團結及尊重他們,可是也必須堅守主權。”
“ 在訓練和戰鬥的過程中,我們必須明確指定他們活動的範圍,指定他們活動的主機場及輔機場。在指揮方面,我們是他們的上級,但在涉及團內在事務則將由他們直接指揮,由我們的代表須在場交下任務。”
“ 武大將要求必須清晰明確雙方的調協規則,免之日後發生不必要的複雜問題。”
至9月底於河內,雙方簽署了協議書,因此:

圖三、仍然是同志:2015年,北朝鮮國防部代表團訪問河內。(越南通訊社圖片)
“ 朝鮮方面將派遣足夠的專家(抵越),擔負管理越南一個米格-17型飛行營( 單位。一個營擁有十架飛機 )的工作。1966年底或1967年初,當越方籌足飛機後,朝方將派遣一些專家抵越,負責第二個越南米格-17型飛行營的工作。”
“ 在1967年期間,若朝方籌備好專家及越方籌足飛機,朝方將再派遣一些專家抵越,負責越南米格-21型飛行營的工作。”
他們在南越出現?
華盛頓伍勞-維森中心還公開了羅馬尼亞外交部1967年7月6日的一份文件,由愛麗莎•佐姬( Eliza Gheorghe )轉譯為英文,透露北韓人曾出現在南越,參與戰爭。
這文件是記載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 Mặt trận Dan tộc Giải phóng miền Nam Việt Nam )某一人員與羅馬尼亞駐平壤外交人員會晤談話的電函報告。
這位越南人透露,多名北韓人曾出現在南越。
他說:“ 他們在有南韓士兵出現的地區活動,目的是為研究南韓士兵的戰略、戰鬥能力及精神方面,同時也作反南韓的宣傳工作。”
據這份電函所述,北韓駐河內大使館負責管理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在南越的各種活動。
南韓參與越戰及犯下暴行
與平壤派遣數個軍事單位協助河內及同時學習戰爭經驗的相比,北邊國家的敵人--- 大韓民國則派出30萬士兵協助越南共和國及美國抵抗共產。

圖四、南韓軍人使用推土車毀壞南越平民的屋舍。(TIM PAGE 攝影、GETTY IMAGES)
據《 高麗先鋒報 》( Korea Herald )報導,從1965年起,南韓兩個步兵師及一海軍陸戰隊曾參與協助美-越同盟軍一方的戰鬥。
估計曾有約八千人受傷及三千人喪命。
2003年英國BBC新聞網( BBC News )透露,總共有三十萬南韓軍隊先後抵越參戰,人數僅次於駐越美軍。
南韓軍人對越南平民所犯下的各次大屠殺暴行在當時發生後( 戰爭期間 )即被媒體揭發並給越、韓雙方的關係,包括參戰的南韓軍人留下嚴重的戰爭後遺症。
2009年期間,一名南韓部長為籌備時任南韓總統李明博( Lee Myung-bak )訪越事務而抵河內的“ 匆忙行程 ”時就談及越戰後遺症的問題。
據《 高麗先鋒報 》寫道,似乎韓方也感到羞恥,因為越南反對南韓政府授予曾參與越戰的舊軍人一種榮譽及權利。
除了舊軍人能獲受物質的權利之外,輿論也承認他們前往越南戰鬥則是“ 為了捍衛世界和平 ”。
此是為何外長柳明桓( Yu Muyng-hwan )於2009年10月11日需要“ 匆匆 ”抵越,設法為安撫河內的“ 感受 ”。
政治及經濟的因素
據韓國峨山政策研究院( 아산정책연구원, 英文:Asan 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ies )2003年所公佈的資料指出,令到剛被彈劾的女總統朴槿惠( Park Geun-hye )的父親,前南韓總統朴正熙 ( Park Chung-hee )決定遣兵往南越的兩個理由:
1、首先是為與美國保持緊密關係,使南韓成為東亞地區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盟友,防止美軍意欲撤離南韓,使致南韓須單獨對抗北方的共產政權。
2、經濟因素。派遣韓國軍隊前往南越將獲取美國的金錢,以及為美軍在亞洲的事務服務也獲取巨額利益,促使南韓經濟發展。
韓國的公眾似乎也極為明白這些利益。
峨山政策研究院2012年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80%的現代韓國人都知道其國家軍隊以前在南越的活動,57%的人仍然支持其軍人參戰的角色。
其中當問到參戰的經濟因素時,58%的人相信已達到其目的。
在一篇題為《 韓國參與越戰的觀點 》( A Perspective on Korea's Participation in the Vietnam War,2013年4月9日 ) 還稱越戰是韓國的“ El Dorado ”( 黃金礦。此為西班牙文,原意指黃金國。源自古老的傳說,始於南美洲部族的儀式,族長在其全身上塗滿金粉,並走到山林的聖湖淨洗,其他人如祭司等隨將黃金和寶石投入湖中獻予神靈 )。
人們相信在參戰的八年裡,從各方面上包括為改善提高韓軍現代化的美國軍事援助、付予駐越韓軍的工資、數百萬美圓的各類民事合同及其與越南共和國擴展貿易的計劃款項,韓國已獲得50億美金 (據當年時價計算)。

圖五、1966年,在南韓“猛虎師”取得一場“戰役勝利後”,南越政府領袖阮文紹中將及阮高其中將前往陣地嘉獎大韓軍人。(CO RENTMESSTER攝影、GETTY IMAGES)
參戰兩年後,戰爭的收入佔南韓外幣收入資源的40%,以及從1965年至1972年,韓國已獲得十億美圓的現金。
由此,可以說韓國參與越戰是經濟急促發展的因素。一些學者認為,從1966年至1969年,從戰爭獲得的財政收入已佔韓國GDP的7-8%。
戰爭暴行與和解
2009年,韓國聯合通訊社( Yonhap )引錄時為越南駐韓大使范進文( Phạm Tiến Văn )的說話:
“ 正是因南韓以往曾參與戰爭,已留下創傷,但我們從未提及那事,是為了維持兩國未來的良好關係。”
該通訊社還說,由此,在越戰結束後,韓國的媒體才提及南韓軍隊在南越所犯下的暴行。
與此同時,西方的傳媒也報導越南共和國領袖如阮文紹和阮高其曾為大韓民國軍隊授予“ 榮譽 ”稱號的行為。
越戰結束後,統一的越南與韓國建立外交關係。
在當年南韓軍隊犯下屠殺的富安( Phú Yên,南越中部 )省地區,韓國政府也曾資助建造一些經濟和社會服務工程,以另一種形式為其前軍人的暴行而贖罪。
前大韓總統金大中( Kim Dae-jung )曾表示,其國家軍隊參與越戰是“ 不幸的歷史事件 ”。
新任總統文在寅,父母1953年從北韓逃入南韓,最近所發表的演辭,可能只為取悅國內的右派、保守派及反共人士的言論。
然而,南韓政界的言論仍然十分容易引起爭議,也正如峨山政策研究院的調查報告所指出的,不少的南韓人仍然未認識到其軍隊在南越所犯下的暴行,承擔其歷史的責任。
嶺南遺民
2017年6月27日
資料來源:BBC英國廣播電台
作者:陳進勇( Trần Tiến Dũng ),西貢
2015年7月5日

圖一、目前越南的輿論均集中於一個主題:是否越南正邁向第二次改革?
在紀念一位對1986年改革開放扮演決定性角色的重要領袖之一、前越南共產黨總書記阮文靈( Nguyễn Văn Linh )百年誕辰之時,國內的輿論並不太多關注涉及那年代打開門戶,維持政權生死存亡的歷史議題文章,卻全力傾心注視於現任總書記阮富仲( Nguyễn Phú Trọng )正式訪美之行。
26年前,阮文靈先生以及改革工程的核心領袖前往中國。
雖然,關於此行的諸個目的還未公開,可是,顯然中國的經濟改革、政治不改革的模式是他們自始至終所選擇的重點。
現今,26年之後,第一次,自由民主的美國破例地迎接一黨專制擁有實權但在政府中無正式職位的共產黨領袖阮富仲先生。因此,越南國內外的輿論不禁要提出問題。
今次阮富仲先生之行,除了經濟和其他目的之外,可否是為越南第二次改革,邁向政治改革的一個先兆徵象?
東海創造時機

圖二、7月2日在河內,阮富仲會見美國前總統克林頓
若相信美國總統奧巴馬在白宮會晤共產黨總書記阮富仲是越南將要政治改革的一個信號的話,那麼,東海( 即南中國海。譯者註 )所發生的事必須視為首要的因素。
美國主動推行“ 返回亞洲 ”的戰略政策,越南轉向美方也應是主動的戰略。
此時請不要質問越南的轉變是全面或只是逐步的。中國的咄咄逼人和貪婪全面佔領東海的非法行為將越南趕進入失去海上主權的絕境;令人憤怒的是,一名中國將領的經典發言:美國可以在南中國海巡邏,但日本不可。
人們可以看到,中國走出海洋的視野中從未有越南以及其他主權爭端的海域周邊國家。
可能中國所建的人造島及違反國際法的軍事化行為是與美國爭奪太平洋強國地位的趨勢,而且目標是瞄準日本,一個依賴航海為生死存亡的國家。
經過多年來軟弱和被動的反對,並且面對日趨激烈的輿論壓力,河內政權選擇倒向美國,此不只是對中國表示越南在整個太平洋地區也有平衡力量的決定性地位,而且還可以在民眾的判斷前挽救其政治生命。
儘管中國承諾太平洋廣闊足以容納兩大超級強國和美國的利益不是次要的,若與中國平分“ 天下 ”, 但是,那不是本為太平洋霸主的美國人所想的。 為何我需要與你平分已屬於我的東西?
諷刺的是,約在四十年前,美國置若罔聞,讓中國佔領黃沙群島( 即中國稱的西沙群島 )並擯棄盟友越南共和國,換上共產政權。而今,美國將兩個時機捍衛東海主權和政治改革交予河內的手中。
被選或獲選?

圖三、7月3日,阮晉勇總理與明仁日皇在東京
2015年7月初,在日本舉行的湄江流域各國與日本合作的峰會上發言,阮晉勇總理曾表示並強調說越南經濟再建構計劃的目的是為符合國際標準的市場經濟。
將要成為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簡稱TPP )的一員,真正的市場經濟的標準是與多元化民主政治的標準絕不可分開。那麼,河內政府的外交努力工作為了使越南成為TPP正式成員是自願的選擇,並非只為經濟利益,而且還涵蓋政治改革的內容。
核心的政治原則改革在哪一方面?民主和人權價值的透明性又如何? 顯然河內當局不可先肯首答應,然後又敷衍應付,因為他們有權選擇和已經選擇。
傾向於政府的時事觀察人士認為越南已經和正在掌握了時機。 據他們所說,政治改革將是挽救黨,繼續執政的大好時機並且相信,若共產黨接受改革,定出一個改革歷程,那麼共產黨將繼續能夠再執政幾十年。
佔多數持反對意見的人卻質疑河內嚴正實現其所承諾的態度,但他們均認為阮富仲今次訪美也由於共產黨為了挽救其政治生命,走到需要改革的地步。
若有,對阮富仲踏足美國土地,兩種輿論的共同點是可信的、新的政治路線的第一標誌已經顯現。
政治改革將使越南內與外、浮與沉的一切政治傾向足以把握時機,其中眼前所見的是,執政當局可以為其前途保持政治主動權。
嶺南遺民譯
2015年7月6日
兩個越南和黃沙、長沙群島主權
作者:蔡文球 ( Thái Văn Cầu )
2013年5月10日
三月份在紐約剛舉行關於東海( 即中國稱南海。譯者註 )爭端國際研討會,參與會議有來自越南、中國、新加坡和美國等的學者和政府官員 。在會上,中國官員引述了1958年越南民主共和國總理範文同致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的公函( 簡稱1958年公函。譯者註 )作為越南承認中國對黃沙、長沙( Hoàng Sa-Trường Sa。即中國稱的西沙、南沙群島。譯者註 )群島主權的證據。( 注1 )
十多年來, 中國官員和華人學者多次提及這份1958年公函並持相同的觀點。(注2 )
一位法國國際法研究者於1996年公佈其研究文章,否認1958年公函所涉及黃沙、長沙群島的法律價值。該作者認為, 從1954年夏日內瓦會議至1975年4月底,這兩個群島完全屬十七度緯線以南的越南共和國的管治權力下。另一些國際法專家則建議以禁止反言原則( equitable estoppe ; 西方國家的契約理論,其基本內涵〔 My word is my bond 〕 --- 言行一致,不許出爾反爾。傳統的契約理論:合同成立、變更均須有對價〔 consideration 〕,才能產生強制執行之效力。禁止反言為國際法及普通法的一項法律原則。譯者註 )則可以反駁所引證的1958年公函的論據無效。( 注3 )
本文的宗旨是回复以下的問題:1、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Nước Cộng Hoà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 )誕生之前,是否在20年內曾出現兩個越南的國家( states )呢? 2、 涉及黃沙、長沙群島主權的一些火熱的問題。
一、 兩個越南 ?
由中、蘇、法、英、美和印度支那三國參與1954年日內瓦會議為印度支那半島恢復和平達成了協議。會議最後聲明的第七條中表明:在國際的監察下,越南南、北兩方將於1956年7月舉辦為國家統一的選舉。1956年的選舉並無如期舉行。 ( 注4 )
1957年1月,蘇聯建議聯合國同時接納越南民主共和國 ( Việt Nam Dan Chủ Cộng Hoà ) 和越南共和國( Việt Nam Cộng Hoà )為會員國。
蘇聯表述:
“ 在越南,在政治和經濟上結構現存著兩個異別的國家。由此,越南通過選舉達成統一的目標甚遠,它與朝鮮和德國的情況不同。” ( 注5 )
越南民主共和國不願承認越南共和國的存在,反對蘇聯的建議。( 注6 )
當聯合國宣布越南共和國具備成為會員國的條件並獲大部分會員國投票贊成和接納越南共和國為聯合國成員之時,蘇聯使用聯合國安理會會員的權利投否決票,阻止越南共和國加入聯合國。( 注7 )
1958年9月, 美國提議聯合國安理會接納越南共和國成為會員,再一次,蘇聯使用否決權,阻止南越加入。( 注8 )
1975年8月, 在越南共和國不再存在之後,十七度緯線以南的越南南方共和( Cộng Hoà Miền Nam Việt Nam )和越南民主共和國同時向聯合國遞交申請為會員國。 儘管在聯合國大會上有123個會員國支持,在無一國反對越南南方共和、越南民主共和國的情況下,美國使用聯合國安理會成員的否決權,阻止南、北越加入。( 注9 )
從1975年年底至1976年7月, 越南南方共和與越南民主共和國舉行政治協商會議, 選舉具南北全國性的國會,成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1977年9月,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正式加入聯合國。 ( 注10 )
對於1975年美國使用否決權之事,中國宣布阻止越南南方共和與越南民主共和國這兩個國家加入聯合國為
“ 明顯的徹底違反聯合國憲章各規則和聯合國大會各相關的決議。” ( 注11 )
中國的反應說明正是中國本身自1954年日內瓦會議至1976年夏季也承認越南存在兩個不同的國家:越南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與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誕生於1969年。
為體現上述的觀點, 中國在1954年日內瓦會議後和1973年巴黎會議後相繼對越南共和國建議設立外交關係。 越南共和國對中國的建議不作答复。( 注12 )
在一段長時間裡,蘇聯或美國為各自的利益出發,在不同的階段使用阻止和反對越南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與越南民主共和國加入聯合國。
然而, 一兩個國家阻止或不承認的行為並不能否認逾二十年在越南領土上存在兩個國家的現實,也正如聯合國憲章和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The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所立下的規則。( 注13 )
上述的歷史事實說明了以下兩點:
1、 從1954年至1976年期間, 在越南的土地上存在兩個不同、以十七度緯線為界的國家。
2、 國際社會包括中國、蘇聯和美國曾皆承認此實況。
二、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承認 ”越南共和國 ?
有人曾以越南民主共和國1958年公函和國際法庭( 法文: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簡稱 CIJ、英語: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聯合國的司法裁決機構,根據《 國際法庭規約 》於1946年2月成立,設於荷蘭海牙。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所提交的案件作有法律約束力的仲裁,或在聯合國大會及聯合國安理會的請求下提供諮詢性的司法建議,還審理涉嫌違反國際法的案件。譯者註 )關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對皮達-邦加島 ( Pedra Branca。即白礁島。 在新加坡稱 Pedra Branca;馬來西亞稱 Pulau Batu Puteh,位於新加坡海峽東面入口的南中國海水域,面積約一個足球場大。譯者注 ) 主權爭端事件判決的1953年柔佛( Johor )公函比較並建議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為了 “ 引用越南共和國對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所擁有主權的聲明和行動等增加說服力 ” 而 “ 承認 ” 越南共和國的歷史存在。 ( 注14 )
歷史事實和法理說明:
原為英國殖民地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先後於1957年和1965年獲取獨立;柔佛為馬來西亞屬內十三個州之一。
2008年,國際法庭關於皮達-邦加島爭端的判斷認為,柔佛對皮達-邦加島擁有主權直至十九世紀中葉為止。
當新加坡於1953年提出對皮達-邦加島擁有主權時,柔佛官員复函說,皮達-邦加島不屬柔佛州管轄。
國際法庭以1953年公函判斷柔佛可否擁有對皮達-邦加島的主權。
根據新加坡在1953年至1980年期間對皮達-邦加島主權的行使作為和根據柔佛與馬來西亞在一百年來,從十九世紀中葉以來對該島地區缺少行使主權的行為, 國際法庭於1980年 ( 該年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正式向國際法庭提交審理 )判決:皮達-邦加島歸屬新加坡。( 注15 )
柔佛1953年公函和越南民主共和國1958年公函的區別在於:
1. 關於柔佛1953年公函:
-- 國際法庭認為,根據歷史事實,皮達-邦加島的主權屬柔佛至十九世紀中葉。
-- 柔佛在一百年以來對皮達-邦加島沒有行使主權。
-- 柔佛當局在1953年公函中否認對皮達-邦加島的主權。
-- 自1953年公函發表後的30年內, 新加坡對皮達-邦加島和平地行使主權,而馬來西亞則沒確實地行使主權。
2. 關於越南民主共和國1958年公函:
-- 越南國( Quốc gia Việt Nam 。法文 :état du Viêt Nam; 1949至1955年, 成立於越南南方,系法屬印度支那聯邦〔 Union française 〕內的國家之一。 譯者注 ) 和後繼的國家 --- 越南共和國對黃沙、長沙群島不斷的肯定和在島上和平地行使其主權。( 注16 )
-- 從成立至1975年年底為止, 越南民主共和國對黃沙、長沙群島並不提出主權要求。 越南民主共和國官員的1958年公函和聲明在此背景下產生。
-- 由於國際社會承認兩個越南的國家:越南共和國和越南民主共和國的存在和由於黃沙、長沙群島屬越南共和國的管轄下,越南民主共和國,若有,對黃沙、長沙群島主權所發表的聲明或承諾,不管是直接或間接, 皆沒有法理上的價值。
-- 1969年成立和於1976年不再存在的越南南方共和,不管是直接或間接,在越南共和國之前和後不再存在時皆肯定其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 ( 注17 )
同時存在的兩個越南的國家和1953年公函與1958年公函在本質上的不同說明了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因黃沙、長沙群島主權問題要 “ 承認 ” 越南共和國的歷史存在是無必要之事。
三、 法國“ 忽略 ”行使屬黃沙群島內富林島的主權嗎 ?
有人認為, 法國 “ 只佔有黃沙群島海域內的一組群島:月缺礁( Bãi Trăng Khuyết;中文為 半月礁;英文為 Half Moon Shoal。譯者註 ),並於1937年在島上建立各一軍事據點、氣象站和電台。而在接近二十世紀中葉期間,法國 “ 忽略 ” 了對富林島( đảo Phú Lam;中國稱永興島。譯者注 )行使主權。 ( 注18 )
歷史事實和法理說明:
兩組群島:安永群島( An Vĩnh 群島,英文: Amphitrite Group;中文:宣德環礁, 包括富林島在內。譯者註 )和屬黃沙群島內的月缺群島存有30個島和礁。
荷蘭地質探險家在約二百年前的大字典中表述:“ 黃沙群島是南海中的一組島嶼,屬安南, 包括各島礁,島上樹木茂密。這海域魚群甚多,致使安南人每年到此捕魚。 主要的島有Tree Island( đảo Cay /趙述島。譯者注。下同。 ), Woody ( đảo Phú Lam /永興島 ), Rocky ( đảo Đá / 石島 ), Amphitrite ( An Vĩnh / 宣德環礁 ), Lincoln ( đảo Linh Côn / 東島 ), Pattles ( đảo Hoàng Sa / 珊瑚島 ), Roberts( đảo Hữu Nhật / 甘泉島), Money ( đảo Quang Ảnh / 金銀島), Duncan ( đảo Quang Hòa / 探航島 ), Passookeah ( đảo Bạch Quy / 盤石嶼 ), Drummonds( đảo Duy Mộng / 晉卿島 ) 和 Triton ( 中建島 / đảo Tri Tôn )。” Woody 是富林島的國際名稱。( 注19 )
約1920年代初, 法國人經常派遣船隻在黃沙群島海域巡邏,曾對日本從富林島運載磷礦物 ( 法文: phosphate。譯者註 )的船隻檢查。法國人記述如下:
“ 在審訊中,船上掌管業務的日本人說,他們商船三井( Mitsui Bussan Kaisha。株式会社商船三井〔しょうせんみつい〕,簡稱MOL〔 Mitsui O.S.K. Lines, Ltd. 〕,日本大型海運公司,總部位於東京都港區。譯者注 )公司的代表在1920年末期不敢隨意開拓事務,而不向西貢的海軍司令部通告。 這位司令,以軍事的角度考慮,並不認為應該下令制止…… 。法國當局曾認為不需要禁止,幾乎正式的,這位海軍司令很大方的允許( 日本人開拓 ) ;對於法國當局而言,因日本人行事按規舉,以及他們並不否認法國對黃沙群島的主權。 ” ( 注20 )
1925年3月, 印度支那總督宣布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隸屬法國。 ( 注21 )
從1920年代的中、末期, 印度支那當局曾派遣多個科學考察團前往黃沙 ( 和長沙 )群島,包括富林島作研究。 ( 注22 )
1938年6月, 法國人在富林島上建立 “ 一座為預測暴風的氣象台和為保證航海安全的一座燈塔。” ( 注23 )
在二次世界大戰初期, 印度支那的法國當局對富林島和整個黃沙、長沙群島海域仍然管治。( 注24 )
1946年末和1947年初, 蔣介石軍隊以接受日軍受降的名義登上黃沙、長沙群島。當蔣軍登陸富林島時, 法國曾反對。 蔣政府拒絕法國提出以國際解決的方案。 1950年初, 蔣軍撤離富林島。
1950年10月, 在簽訂艾麗賽協議( Hiệp định élysée ;法文Traité de l'élysée。由法國總統萬勝-奧利奧〔 Vincent Auriol 〕和越南國王保大〔 Bảo Đại 〕 1949年3月8日於巴黎艾麗賽宮簽署的協議。譯者註 )後, 法國正式將黃沙、長沙群島的監察權交予越南國。
1951年9月, 在舊金山會議上, 越南國首相兼外長宣布黃沙、長沙群島歸屬越南。 出席會議的各國代表皆無一人對越南的公佈提出反對。( 注25 )
在開羅、波茨坦和舊金山的三個國際會議上, 絕大部分參與國並不視黃沙、長沙群島為中國所屬的領土。 會議規定日本必須在戰爭中所佔領的土地歸還給原所有國。 蔣介石政府的代表有出席開羅和波茨坦會議,但並不反對會議的決定。 ( 注26 )
1956年初, 籍法國按日內瓦協議所規定準備離開印度支那之際, 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安永群島; 越南共和國軍佔據缺月礁以及附近的島礁。越南共和國外長再次肯定申明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 ( 注27 )
上述的事實證明法國在黃沙( 和長沙 )群島包括富林島上行使主權,至少從1920年代直至他們離開印度支那的一刻。 日本人和中國人來到富林島開拓磷礦物而那時富林島並非是“ terra nullius ”( 無人之地 )。
四、改國號為“ 越南民主共和國” ?
在現今提出修改2013年憲法的風潮裡, 有不少意見提出將國號改為越南民主共和國。
因為中國極力利用1956年公函和1954年至1975年期間越南民主共和國官員關於黃沙、長沙群島的聲明作欺騙國際和中國人民的宣傳輿論, 國號為越南民主共和國或越南共和民主國,若譯為外文也不會有較大的分別,但將為爭取東海主權的鬥爭造成極大的阻礙。
“ 越南共和國 ” 國號,正如1969年至1976年期間在十七度緯線以南的越南南方共和也曾直接或間接地肯定的申明其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與越南民主共和國或越南共和民主國的國號相比,都較為有利於為爭取保衛國家的權益。
五、越南在外國威脅下的走向
本文為以下的問題作答复: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誕生之前的20年來可曾有出現過同時存在的兩個越南國家嗎 ? 由此,筆者也可為在1975年之前由1958年公函,也正如,若有的,越南民主共和國關於黃沙、長沙群島主權作出的聲明或承諾所引起爭議相關的問題作解釋。同時也反駁某些人關於黃沙、長沙群島的另一些觀點。
在審理兩國的爭端時, 國際法庭仍然使用 “ quieta non movere ” ( 不擾亂穩定的事物或狀態 )原則。 據此原則, 國際法庭的判決可能傾向於某國正佔領某一領土、海域,儘管其主權在初始時不清晰的申明,但在一段長時間內曾有合適的行使主權。 ( 注29 )
越南必須認識 :
1、 中國急忙在黃沙、長沙群島成立行政管理的三沙市和組織黃沙群島旅遊等事是欲想跟隨 “ quieta non movere ” 原則,目的是要向世界表明其正在,原屬於越南的主權、至1956年被中國佔領和在1974年、1988年被中國使用武力佔領的島嶼上 “ 和平地 ” 行使主權。
2、 中國對越南主權的侵犯行動升級如斷纜、騷擾、對漁民行兇、或對在越南傳統海域漁場裡捕魚的越南漁船射擊等行為,多年來遭到越南方面不斷以媒體發布抗議、遞交抗議公函等方式所表示的反應是不會使中國卻步。 ( 注30 )
3、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 當初對皮達-邦加島擁有主權的國家 )在1953年至1980年階段的處事方式和國際法庭於2008年把皮達-邦加島的主權交給新加坡的決定,對越南是具有參考價值的經驗。
與中國相比,越南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具有清晰的歷史證據和牢固的法律基礎。
根據國際法庭在不同的場合所定的判決情況,筆者認為拖延解決黃沙、長沙群島的爭執對越南甚不利,反而對中國卻有利得多。
比任何的時候,越南領導人都必須果敢地申明:
1、在國際法的基礎上,越南在東海主權上的決心和能力。
2、 發揮全體民族大團結的力量應付來自外國重大的威脅,以及為了形成一個公民社會,越南需要穩定的發展和獲取國際社會廣泛的信譽。
3、 為了東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需要有一個透明、清晰的外交政策。
歷史在期待。
全文完
嶺南遺民譯
2013年6月11日
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的觀點和立場。蔡文球先生現居於美國,從事科學研究並十分關注越南領土海島主權等問題。
註釋:
1 、《 中國欲想維持東海現狀 ?》( Trung Quốc muốn duy trì hiện trạng trên biển Đông ? ), 越河 ( Việt Hà )著, 2013年;
--《 1958年公函和越南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 》( Công hàm 1958 với chủ quyền Hoàng Sa và Trường Sa của Việt Nam ), 東海研究組 ( Nhóm PV Biển Đông ), 2011年。
2、 《 1979年中國對越戰爭:問題、決定和含意 》 ( China's War With Vietnam, 1979: Issues, Decisions, and Implications ), King Chen著, 1987年, 第 46頁;
--《 邁向和平處置中國領土邊界爭端的新框架 》 ( Toward a New Framework for Peaceful Settlement of China's Territorial and Boundary Disputes ), Junwu Pan 著, 2009 年, 第 172頁;
--《 無須爭辯的南沙領土 》( Nansha indisputable territory ), Li Jinming 著, 2011年;
-- 《 學者否認越南當局宣稱對海島的主權 》( Experts reject Vietnamese author's sovereignty claim over islands ), Ling Yuhuan 著, 2012年。
3、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La souveraineté sur les archipels Paracels et Spratley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 ( Monique Chemillier-Gendreau ) 著, 1996 年, 第 122頁;
--《 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 》( Chủ quyền trên hai quần đảo Hoàng Sa và Trường Sa ), 徐鄧明秋 ( Từ Đặng Minh Thu )著, 2007年;
--《 東海問題的解決方法 》( Giải pháp cho vấn đề Biển Đông ), 謝文財 ( Tạ Văn Tài )著, 2010年;
--《 越南對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主權的立場:關於其宣稱的海域 》( Vietnam's Position on the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s & the Spratlys: Its Maritime Claim ), 阮紅草 ( Nguyễn Hồng Thao )著, 2012年;
--《 再審視1958年範文同公函 》( Nhìn lại Công hàm Phạm Văn Đồng 1958 ), 阮維新 ( Duy Tan Joële Nguyễn )著, 2012年。
4、《 二十世紀主要的國際條約 》( 第二冊 ),( The major international treatie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II ), John Ashley Soames Grenville, Bernard Wasserstein 著, 2001年, 第 619頁;
--《 1954年關於印度支那的日內瓦協議 》( Hiệp định Giơ-ne-vơ năm 1954 về Đông Dương ), 丁方 ( Đinh Phương )著, 2010年;
5、《 五角大樓文件:美國國防部關於越南問題決定的過程 》(第一冊 )( The Pentagon Papers: The Defens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 I ), Senator Gravel Edition, 1971年, 第 247頁;
--《 越南戰爭:1945年至1990年 》( The Vietnam Wars 1945-1990 ), 瑪麗蓮-楊 ( Marilyn Young ) 著, 1991年, 第 53頁;
--《 第四條項 》( Article 4 ), 聯合國 ( United Nations )編, 1959年。
6 、 《 越南和蘇聯結盟之分析 》 ( Vietnam and the Soviet Union: Anatomy of an Alliance ), Douglas Pike著, 1987年, 第 42頁。
7、 《 胡志明的一生 》( Ho Chi Minh: A Life ), 威廉-杜克爾 ( William Duiker ) 著, 2000年, 第 500頁。
8、 《 美國外交關係 :1958年至1960年 》,( 第二冊 )(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8–1960 , Volume II ), 《 聯合國和國際總事務 》( United Nations and General International Matters ), 第27號文件 ( Document #27 )。
9、《 接納新成員國和相關問題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and related matters ), 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 1976年。
“ 在審訊中,船上掌管業務的日本人說,他們商船三井( Mitsui Bussan Kaisha。株式会社商船三井〔しょうせんみつい〕,簡稱MOL〔 Mitsui O.S.K. Lines, Ltd. 〕,日本大型海運公司,總部位於東京都港區。譯者注 )公司的代表在1920年末期不敢隨意開拓事務,而不向西貢的海軍司令部通告。 這位司令,以軍事的角度考慮,並不認為應該下令制止…… 。法國當局曾認為不需要禁止,幾乎正式的,這位海軍司令很大方的允許( 日本人開拓 ) ;對於法國當局而言,因日本人行事按規舉,以及他們並不否認法國對黃沙群島的主權。 ” ( 注20 )
1925年3月, 印度支那總督宣布黃沙群島和長沙群島隸屬法國。 ( 注21 )
從1920年代的中、末期, 印度支那當局曾派遣多個科學考察團前往黃沙 ( 和長沙 )群島,包括富林島作研究。 ( 注22 )
1938年6月, 法國人在富林島上建立 “ 一座為預測暴風的氣象台和為保證航海安全的一座燈塔。” ( 注23 )
在二次世界大戰初期, 印度支那的法國當局對富林島和整個黃沙、長沙群島海域仍然管治。( 注24 )
1946年末和1947年初, 蔣介石軍隊以接受日軍受降的名義登上黃沙、長沙群島。當蔣軍登陸富林島時, 法國曾反對。 蔣政府拒絕法國提出以國際解決的方案。 1950年初, 蔣軍撤離富林島。
1950年10月, 在簽訂艾麗賽協議( Hiệp định élysée ;法文Traité de l'élysée。由法國總統萬勝-奧利奧〔 Vincent Auriol 〕和越南國王保大〔 Bảo Đại 〕 1949年3月8日於巴黎艾麗賽宮簽署的協議。譯者註 )後, 法國正式將黃沙、長沙群島的監察權交予越南國。
1951年9月, 在舊金山會議上, 越南國首相兼外長宣布黃沙、長沙群島歸屬越南。 出席會議的各國代表皆無一人對越南的公佈提出反對。( 注25 )
在開羅、波茨坦和舊金山的三個國際會議上, 絕大部分參與國並不視黃沙、長沙群島為中國所屬的領土。 會議規定日本必須在戰爭中所佔領的土地歸還給原所有國。 蔣介石政府的代表有出席開羅和波茨坦會議,但並不反對會議的決定。 ( 注26 )
1956年初, 籍法國按日內瓦協議所規定準備離開印度支那之際, 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安永群島; 越南共和國軍佔據缺月礁以及附近的島礁。越南共和國外長再次肯定申明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 ( 注27 )
上述的事實證明法國在黃沙( 和長沙 )群島包括富林島上行使主權,至少從1920年代直至他們離開印度支那的一刻。 日本人和中國人來到富林島開拓磷礦物而那時富林島並非是“ terra nullius ”( 無人之地 )。
四、改國號為“ 越南民主共和國” ?
在現今提出修改2013年憲法的風潮裡, 有不少意見提出將國號改為越南民主共和國。
因為中國極力利用1956年公函和1954年至1975年期間越南民主共和國官員關於黃沙、長沙群島的聲明作欺騙國際和中國人民的宣傳輿論, 國號為越南民主共和國或越南共和民主國,若譯為外文也不會有較大的分別,但將為爭取東海主權的鬥爭造成極大的阻礙。
“ 越南共和國 ” 國號,正如1969年至1976年期間在十七度緯線以南的越南南方共和也曾直接或間接地肯定的申明其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與越南民主共和國或越南共和民主國的國號相比,都較為有利於為爭取保衛國家的權益。
五、越南在外國威脅下的走向
本文為以下的問題作答复: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誕生之前的20年來可曾有出現過同時存在的兩個越南國家嗎 ? 由此,筆者也可為在1975年之前由1958年公函,也正如,若有的,越南民主共和國關於黃沙、長沙群島主權作出的聲明或承諾所引起爭議相關的問題作解釋。同時也反駁某些人關於黃沙、長沙群島的另一些觀點。
在審理兩國的爭端時, 國際法庭仍然使用 “ quieta non movere ” ( 不擾亂穩定的事物或狀態 )原則。 據此原則, 國際法庭的判決可能傾向於某國正佔領某一領土、海域,儘管其主權在初始時不清晰的申明,但在一段長時間內曾有合適的行使主權。 ( 注29 )
越南必須認識 :
1、 中國急忙在黃沙、長沙群島成立行政管理的三沙市和組織黃沙群島旅遊等事是欲想跟隨 “ quieta non movere ” 原則,目的是要向世界表明其正在,原屬於越南的主權、至1956年被中國佔領和在1974年、1988年被中國使用武力佔領的島嶼上 “ 和平地 ” 行使主權。
2、 中國對越南主權的侵犯行動升級如斷纜、騷擾、對漁民行兇、或對在越南傳統海域漁場裡捕魚的越南漁船射擊等行為,多年來遭到越南方面不斷以媒體發布抗議、遞交抗議公函等方式所表示的反應是不會使中國卻步。 ( 注30 )
3、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 當初對皮達-邦加島擁有主權的國家 )在1953年至1980年階段的處事方式和國際法庭於2008年把皮達-邦加島的主權交給新加坡的決定,對越南是具有參考價值的經驗。
與中國相比,越南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具有清晰的歷史證據和牢固的法律基礎。
根據國際法庭在不同的場合所定的判決情況,筆者認為拖延解決黃沙、長沙群島的爭執對越南甚不利,反而對中國卻有利得多。
比任何的時候,越南領導人都必須果敢地申明:
1、在國際法的基礎上,越南在東海主權上的決心和能力。
2、 發揮全體民族大團結的力量應付來自外國重大的威脅,以及為了形成一個公民社會,越南需要穩定的發展和獲取國際社會廣泛的信譽。
3、 為了東南亞地區的和平穩定,需要有一個透明、清晰的外交政策。
歷史在期待。
全文完
嶺南遺民譯
2013年6月11日
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的觀點和立場。蔡文球先生現居於美國,從事科學研究並十分關注越南領土海島主權等問題。
註釋:
1 、《 中國欲想維持東海現狀 ?》( Trung Quốc muốn duy trì hiện trạng trên biển Đông ? ), 越河 ( Việt Hà )著, 2013年;
--《 1958年公函和越南對黃沙、長沙群島的主權 》( Công hàm 1958 với chủ quyền Hoàng Sa và Trường Sa của Việt Nam ), 東海研究組 ( Nhóm PV Biển Đông ), 2011年。
2、 《 1979年中國對越戰爭:問題、決定和含意 》 ( China's War With Vietnam, 1979: Issues, Decisions, and Implications ), King Chen著, 1987年, 第 46頁;
--《 邁向和平處置中國領土邊界爭端的新框架 》 ( Toward a New Framework for Peaceful Settlement of China's Territorial and Boundary Disputes ), Junwu Pan 著, 2009 年, 第 172頁;
--《 無須爭辯的南沙領土 》( Nansha indisputable territory ), Li Jinming 著, 2011年;
-- 《 學者否認越南當局宣稱對海島的主權 》( Experts reject Vietnamese author's sovereignty claim over islands ), Ling Yuhuan 著, 2012年。
3、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La souveraineté sur les archipels Paracels et Spratley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 ( Monique Chemillier-Gendreau ) 著, 1996 年, 第 122頁;
--《 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 》( Chủ quyền trên hai quần đảo Hoàng Sa và Trường Sa ), 徐鄧明秋 ( Từ Đặng Minh Thu )著, 2007年;
--《 東海問題的解決方法 》( Giải pháp cho vấn đề Biển Đông ), 謝文財 ( Tạ Văn Tài )著, 2010年;
--《 越南對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主權的立場:關於其宣稱的海域 》( Vietnam's Position on the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s & the Spratlys: Its Maritime Claim ), 阮紅草 ( Nguyễn Hồng Thao )著, 2012年;
--《 再審視1958年範文同公函 》( Nhìn lại Công hàm Phạm Văn Đồng 1958 ), 阮維新 ( Duy Tan Joële Nguyễn )著, 2012年。
4、《 二十世紀主要的國際條約 》( 第二冊 ),( The major international treatie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II ), John Ashley Soames Grenville, Bernard Wasserstein 著, 2001年, 第 619頁;
--《 1954年關於印度支那的日內瓦協議 》( Hiệp định Giơ-ne-vơ năm 1954 về Đông Dương ), 丁方 ( Đinh Phương )著, 2010年;
5、《 五角大樓文件:美國國防部關於越南問題決定的過程 》(第一冊 )( The Pentagon Papers: The Defens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 I ), Senator Gravel Edition, 1971年, 第 247頁;
--《 越南戰爭:1945年至1990年 》( The Vietnam Wars 1945-1990 ), 瑪麗蓮-楊 ( Marilyn Young ) 著, 1991年, 第 53頁;
--《 第四條項 》( Article 4 ), 聯合國 ( United Nations )編, 1959年。
6 、 《 越南和蘇聯結盟之分析 》 ( Vietnam and the Soviet Union: Anatomy of an Alliance ), Douglas Pike著, 1987年, 第 42頁。
7、 《 胡志明的一生 》( Ho Chi Minh: A Life ), 威廉-杜克爾 ( William Duiker ) 著, 2000年, 第 500頁。
8、 《 美國外交關係 :1958年至1960年 》,( 第二冊 )(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8–1960 , Volume II ), 《 聯合國和國際總事務 》( United Nations and General International Matters ), 第27號文件 ( Document #27 )。
9、《 接納新成員國和相關問題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and related matters ), 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 1976年。
10、《 接納新成員國和相關問題 》。同上 ;
--《 第六期國會任內的政府:1976年至1981年 》( Chính phủ Nhiệm kỳ Quốc hội Khoá VI :1976-1981 ), 電子網。Cổng Thông tin Điện tử
11、 《 接納新成員國和相關問題 》。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and related matters ), United Nations, 1976年。
12、 《 中國和第一次印度支那衝突的解決方案 :1954年日內瓦會議 》( La Chine et le réglement du premier conflit d'Indochine 〔 Genève 1954 〕), 傅爽-約育( François Joyaux )著, 1979年, 第297頁;
--《 中柬越三角關係 》( The China-Cambodia-Vietnam Triangle ), Wilfred Burchett著, 1981年, 第36-37頁;
--《 更多北京背叛的證據 》( More Evidence of Beijing’s Betrayal ), 《 越南通訊 》( Vietnam Courier ), 第7期, 1981年, 第 5頁。
13、《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 奧斯羅大學,挪威。
14 、《 因今日的海島而承認越南共和國?》( Công nhận VNCH vì biển đảo ngày nay? ), 楊名輝 ( Dương Danh Huy )和他人合撰, 2013年。
15、《 關於皮達-邦加島、中石島和南列治島主權案件 》( Case concerning sovereignty over Pedra Branca, Middle Rocks and South Ledge ), 國際法庭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 2008年。
16、《 關於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 〔 Paracel 〕 and Truong Sa 〔 Spratly 〕 Islands ), 越南共和國外交部, 1975年, 第52頁。
17、《 關於越南領土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Book: The Hoang Sa and Truong Sa Archipelagos-Vietnamese Territories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部, 1982年, 第 14頁。
18、《 越南、中國和東南亞海之衝突 》( Viet Nam, China, and the conflict in the Southeast Asean Sea ), 約那順-倫敦、武光越 ( Jonathan London 、 Vũ Quang Việt )合著, 2013年。
19、 Algemeen aardrijkskundig woordenboek, Jacobus Van Wijk Roelandszoon, 1821, M-P, p. 862.
20 、《 對帕拉塞爾群島爭端的建議 》 ( A propos de iles Paracels ), P.A. Lapicque 著, 《 遠東-印度支那圖解雜誌 》( Extreme-Asie - Revue Indochinoise illustrée )第38期, 1929年, 第 605-616頁;
--《 關於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 〔 Paracel 〕 and Truong Sa 〔 Spratly 〕 Islands ), 越南共和國外交部, 1975年, 第36-37頁。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104頁。
21、《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同上。 第 37頁。
22 、 《 帕拉塞爾群島上的鳥群 》( Oiseaux des Iles Paracels ), J. Delacour & P. Jabouille 著, 1930年, 第 4-5頁;
--《 帕拉塞爾群島研究 :磷礦物 》( Contribution à l'étude des iles Paracels. Les phosphates ), P. Maurice Clerget 著, 1932年, 第 12-15頁。
23、《 海南島和帕拉塞爾群島的問題 》 ( La question de Hainan et des Paracels ), Claudius Madrolle著, 《 外交政策雜誌 》( Revue Politique Etrangère ), 1939年六月號, 第 302-312頁。
24、《 關於1941年8月派遣人員前往富林島的決定 》( Quyết định bổ nhiệm nhan viên trên đảo Phú Lam vào tháng 8 năm 1941),第12號文件, 載於《 越南對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 》( Vietnam's Sovereignty over the Hoang Sa and Truong Sa Archipelagoes ), 1979年。
25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39-41頁。
26、《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同上。 第 119-120頁;
--《 越南對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主權的立場:關於其宣稱的海域 》( Vietnam's Position on the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s & the Spratlys: Its Maritime Claim ), 阮紅草 ( Nguyễn Hồng Thao )著, 2012年。
27、《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42-43頁。
28 、 《 關於國號的提議:越南民主共和國 》( Thêm phương án về tên nước: Việt Nam Dan chủ Cộng hòa ), 義人( Nghĩa Nhan )著, 2013年;
--《 改變國號是返回國家制度的本質 》( Đổi lại tên nước là trở về đúng bản chất chế độ ), 阮興 ( Nguyễn Hưng )著, 2013年。
29、《 解讀關於解決領土和邊界爭端中的禁止反言、默認和承認 》( Estoppel, Acquiescence and Recognition in Territorial and Boundary Dispute Settlement ), Nuno Sergio Marques Antunes著, 2000年。
30、 《 反對中國設立三沙市 》(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thành lập thành phố Tam Sa ), 2007年;http://tuoitre.vn/The-gioi/232458/phan-doi-trung-quoc-thanh-lap-thanh-pho-tam-sa.html
--《 越南反對中國切斷平明二號船纜 》( Việt Nam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làm đứt cáp tàu Bình Minh 02 ), 2012年;http://vnexpress.net/gl/the-gioi/2012/12/viet-nam-phan-doi-trung-quoc-lam-dut-cap-tau-binh-minh-02/
--《 向中國遞交拘捕越南漁民抗議書 》( Trao công hàm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bắn tàu cá của ngư dan Việt Nam ), 2013年;http://dantri.com.vn/xa-hoi/trao-cong-ham-phan-doi-trung-quoc-ban-tau-ca-cua-ngu-dan-viet-nam-711289.htm
--《 反對中國舉辦黃沙群島旅遊 》(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đưa khách du lịch ra Hoàng Sa ), 2013年;http://vnexpress.net/gl/the-gioi/2013/04/phan-doi-trung-quoc-dua-khach-du-lich-ra-hoang-sa/
--《 第六期國會任內的政府:1976年至1981年 》( Chính phủ Nhiệm kỳ Quốc hội Khoá VI :1976-1981 ), 電子網。Cổng Thông tin Điện tử
11、 《 接納新成員國和相關問題 》。 ( Admission of new Members and related matters ), United Nations, 1976年。
12、 《 中國和第一次印度支那衝突的解決方案 :1954年日內瓦會議 》( La Chine et le réglement du premier conflit d'Indochine 〔 Genève 1954 〕), 傅爽-約育( François Joyaux )著, 1979年, 第297頁;
--《 中柬越三角關係 》( The China-Cambodia-Vietnam Triangle ), Wilfred Burchett著, 1981年, 第36-37頁;
--《 更多北京背叛的證據 》( More Evidence of Beijing’s Betrayal ), 《 越南通訊 》( Vietnam Courier ), 第7期, 1981年, 第 5頁。
13、《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 奧斯羅大學,挪威。
14 、《 因今日的海島而承認越南共和國?》( Công nhận VNCH vì biển đảo ngày nay? ), 楊名輝 ( Dương Danh Huy )和他人合撰, 2013年。
15、《 關於皮達-邦加島、中石島和南列治島主權案件 》( Case concerning sovereignty over Pedra Branca, Middle Rocks and South Ledge ), 國際法庭 (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 2008年。
16、《 關於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 〔 Paracel 〕 and Truong Sa 〔 Spratly 〕 Islands ), 越南共和國外交部, 1975年, 第52頁。
17、《 關於越南領土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Book: The Hoang Sa and Truong Sa Archipelagos-Vietnamese Territories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外交部, 1982年, 第 14頁。
18、《 越南、中國和東南亞海之衝突 》( Viet Nam, China, and the conflict in the Southeast Asean Sea ), 約那順-倫敦、武光越 ( Jonathan London 、 Vũ Quang Việt )合著, 2013年。
19、 Algemeen aardrijkskundig woordenboek, Jacobus Van Wijk Roelandszoon, 1821, M-P, p. 862.
20 、《 對帕拉塞爾群島爭端的建議 》 ( A propos de iles Paracels ), P.A. Lapicque 著, 《 遠東-印度支那圖解雜誌 》( Extreme-Asie - Revue Indochinoise illustrée )第38期, 1929年, 第 605-616頁;
--《 關於黃沙和長沙群島白皮書 》(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 〔 Paracel 〕 and Truong Sa 〔 Spratly 〕 Islands ), 越南共和國外交部, 1975年, 第36-37頁。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104頁。
21、《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同上。 第 37頁。
22 、 《 帕拉塞爾群島上的鳥群 》( Oiseaux des Iles Paracels ), J. Delacour & P. Jabouille 著, 1930年, 第 4-5頁;
--《 帕拉塞爾群島研究 :磷礦物 》( Contribution à l'étude des iles Paracels. Les phosphates ), P. Maurice Clerget 著, 1932年, 第 12-15頁。
23、《 海南島和帕拉塞爾群島的問題 》 ( La question de Hainan et des Paracels ), Claudius Madrolle著, 《 外交政策雜誌 》( Revue Politique Etrangère ), 1939年六月號, 第 302-312頁。
24、《 關於1941年8月派遣人員前往富林島的決定 》( Quyết định bổ nhiệm nhan viên trên đảo Phú Lam vào tháng 8 năm 1941),第12號文件, 載於《 越南對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 》( Vietnam's Sovereignty over the Hoang Sa and Truong Sa Archipelagoes ), 1979年。
25 、《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39-41頁。
26、《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同上。 第 119-120頁;
--《 越南對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主權的立場:關於其宣稱的海域 》( Vietnam's Position on the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s & the Spratlys: Its Maritime Claim ), 阮紅草 ( Nguyễn Hồng Thao )著, 2012年。
27、《 帕拉塞爾群島和斯普拉特利群島的主權 》(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 舍米利爾-永尤-莫尼克著, 2000年, 第 42-43頁。
28 、 《 關於國號的提議:越南民主共和國 》( Thêm phương án về tên nước: Việt Nam Dan chủ Cộng hòa ), 義人( Nghĩa Nhan )著, 2013年;
--《 改變國號是返回國家制度的本質 》( Đổi lại tên nước là trở về đúng bản chất chế độ ), 阮興 ( Nguyễn Hưng )著, 2013年。
29、《 解讀關於解決領土和邊界爭端中的禁止反言、默認和承認 》( Estoppel, Acquiescence and Recognition in Territorial and Boundary Dispute Settlement ), Nuno Sergio Marques Antunes著, 2000年。
30、 《 反對中國設立三沙市 》(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thành lập thành phố Tam Sa ), 2007年;http://tuoitre.vn/The-gioi/232458/phan-doi-trung-quoc-thanh-lap-thanh-pho-tam-sa.html
--《 越南反對中國切斷平明二號船纜 》( Việt Nam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làm đứt cáp tàu Bình Minh 02 ), 2012年;http://vnexpress.net/gl/the-gioi/2012/12/viet-nam-phan-doi-trung-quoc-lam-dut-cap-tau-binh-minh-02/
--《 向中國遞交拘捕越南漁民抗議書 》( Trao công hàm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bắn tàu cá của ngư dan Việt Nam ), 2013年;http://dantri.com.vn/xa-hoi/trao-cong-ham-phan-doi-trung-quoc-ban-tau-ca-cua-ngu-dan-viet-nam-711289.htm
--《 反對中國舉辦黃沙群島旅遊 》( Phản đối Trung Quốc đưa khách du lịch ra Hoàng Sa ), 2013年;http://vnexpress.net/gl/the-gioi/2013/04/phan-doi-trung-quoc-dua-khach-du-lich-ra-hoang-sa/
作者:安東尼-哥波拉尼(Antoine Coppolani)
2018年2月
鑑於美國已解密1970年代的檔案,安東尼-卡波拉尼對福特和卡特執政時期的認識有更深入研究。他重溫曾被人們忽略冷戰的一段插曲:美國開始接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七年後,北京與華盛頓之間的互動外交關係。這些已解密檔案顯示,在恐懼被蘇聯及其盟國圍堵的背景下,中國尋求確保至少獲得"準盟友“美國的支持,從而捲入亞洲共產國家之間的衝突。
“我們認為這訪問極重要。我很高興曾回訪貴國並獲得熱情招待,正如我們領導人尼克松總統、福特總統、國務卿基辛格及萬斯、布乃金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博士在過去六年內訪問貴國一樣。、、、、、、 自1971年,你們曾有14次歡迎美國官方代表團。如此,到了今天,比例是14:1。我們邀請貴國領導人如華國鋒總理及其他人,更多來訪,以使能夠平衡這個比例 !”。
以上是1979年1月底美國總統占美-卡特在華盛頓歡迎鄧小平的演詞。卡特也在回复國務卿萬斯1月26日信函中寫道,鄧小平的訪問象徵一個時代的終結和開始。 首先,它結束兩國的初接觸階段,即七年前,1972年尼克松總統歷史性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會晤毛澤東(之前1971年,基辛格秘密訪華)。一個時代的結束,跟著就是脫離孤立,自1979年1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新時代的開端,一方面,兩大國建立被稱為“準聯盟”的關係,然而,似乎雙方仍是極相對的,另一方面,中國將向世界打開大門,經濟開放,由於政治制度的缺陷。
辣手的台灣問題
在紙面上,1979年1月28日所抵達華盛頓的人,只是中國的第二號人物。在理論上,領導這個國家的主人是華國鋒,他是1976年9月9日毛澤東死前所指定的接班人。但是,全世界的人皆知,包括美國人,毛澤東的同路人、軍事指揮者及黨內最高領導人之一鄧小平掌握權力。鄧經歷過三次的政治清算,卻又恢復了政治地位,人們判斷,他即使在被下放,遠離權力時,仍相信自己是個偉大的領袖人物。自1977年起,鄧小平掌管中國的外交事務,至1978年底,他才被共產黨捧上國家強人的地位。鄧意圖放棄毛時代的某些傳統政策,希望繼續追隨前領導人的外交路線,與美國接觸,從而為打開中國的經濟大門。
1977年9月,鄧小平曾對時為美國駐北京聯絡處主任的佐治-布什公開地說:“ 中國需要西方”。但在其眼裡,中美關係全面正常化之路仍存著阻礙:台灣問題。共產黨取勝及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台灣仍然與美國維持外交關係。當卡特上任總統後,曾與布什在華盛頓接見黃華,黃表示中國領導人希望訪美,但又似乎自行作答:“ 這個萬萬不可能,只要華盛頓還有個台灣大使。” 1977年8月,卡特急忙遣派國務卿萬斯抵達北京,可是,那時美國還未準備接受北京所提出建立外交關係的三個條件:結束與台北的外交關係,廢除美台防禦條約和美軍撤離台灣。在卡特的國家安全顧問布乃金斯基1978年5月訪華後,美中事務得到改進:“ 美國可作自己的選擇”,鄧對布乃金斯基說道,他所指的是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事務上。
然而,這也不是美國對中國的要求完全投降,在鄧訪美的數月後,美國採納了《台灣關係法》(1979年1月1日生效),仍保持與台灣的聯繫。此外,在鄧來美之前,美國獲北京許多讓步(例如,繼續對台灣售賣武器)。
如此,1978年12月13日,在會見繼任布什職位的利奧納特-伍德科克(Leonard Woodcock)時,鄧小平接受訪美邀請。同時雙方同意將於12月15日公佈兩國建交的訊息。
同日,美國政府緊急要求鄧小平再次會晤伍德科克,確保不誤解北京領導人所作出的妥協,使美國可以繼續對台售賣武器。實際上,鄧並不妥協,初始會見,氣氛一時十分緊張。伍德科克解釋說,中美關係正常化是至關重要,隨後,才實行中、台統一。 考慮後,鄧說一個字:“好” (英文譯為ok)。由此,雙方走出了僵局。
對蘇聯的恐懼
在對台問題上,地緣政治背景的改變促使中國採用更加靈活的手段。統一可以等待。與美國建立外交關係,相反,允許中國面對更迫徹的危險,所謂的“圍堵”。 在此方面上,鄧小平與毛澤東持有同樣的戰略頭腦:反蘇鬥爭。
若果史太林的蘇聯曾支援建立共產中國,兩國的關係在五十年代末則急轉下降,使致在1969年面臨危險的破裂:在滿洲里和哈薩克斯坦的兩段邊界上發生衝突,導致兩國即要走近核戰的邊緣。然而,十年後,中國再受到被孤立的威脅,處於超級大國蘇聯與1976年剛統一的越南的包圍中。越南在後來的幾年漸漸不再與中國結盟,則倒向蘇聯。
中越衝突是圍繞在柬埔寨問題而產生和升級。赤柬於1975年4月17日上台執政,國稱民主柬埔寨。中國支持赤柬政權,包括其反越政策。如此,在1975年,中國拒絕繼續支持越南經濟援助,同時則為波爾布特提供五年內十億美元的援助。
1978年5月,當鄧小平會見布乃金斯基之時,鄧強烈評擊越南背信棄義,日後亦將會放棄美國,其行為又常自我誇耀。鄧認為,越南人自誇所取得的勝利,自認是排列在美、蘇之後,中國之前的世界第三大軍事強國。中國揭穿越南的秘密企圖:想當東南亞霸主的野心。一旦控制了寮國和柬埔寨,難免泰國,甚至緬甸就跌入其手裡。此外,還有中越的歷史衝突,越南長期是中國的藩屬。
1978年夏,越南共產黨評定美帝國主義是“長久的敵人”,而中國則是“迫徹及最危險的敵人”。1978年,中越邊界的事端劇增。越南軍隊曾阻止來自北方鄰國的“戰略進攻”,在邊境地區擊退和反擊中國的進攻。
1978年10月3日,黃華在紐約會見萬斯與伍德科克,明確地指責中越和中蘇的衝突,並解釋中越、越柬衝突的不同:不能視它為局部的衝突,相反,則需要視為“蘇聯全球計劃”的一部分。黃華亦試圖說服美國不必要接近越南。可是在這週內,美越雙方已有數次的秘密談判。美越建立外交關係,美國則會解除對越禁運,並給予河內經濟援助。在黃華的眼中,美國簡直是做傻事。黃強調,自1950年代起,中國曾為越南提供約二百億美元的援助,仍然不能阻止它進入蘇聯的軌道。美國將不會更好:對越援助,始終越南亦會求助於蘇聯。據中國的說法,蘇聯試圖在越建立軍事基地,使用尤其是在距胡志明市北邊約300百公里的前海軍基地金蘭灣港。
捲入第三次印度支那戰爭
美國政府,在國務卿萬斯的努力推促下,曾一時試圖想同時與越、中建交,但是,卡特的國家安全顧問布乃金斯基判斷,此雙雕的目標只是幻想。為了反蘇,只可有一種清晰的選擇:只適宜與中國建交,放棄已與蘇聯結盟的越南。
1978年蘇聯在非洲的行動及歐洲遠程導彈危機導致卡特採納國家安全顧問的建議。1978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決定停止與越南談判建交的會議。 從此,美國人嘴上的“關係正常化”只留給中國。數週後,1978年11月3日, 蘇聯與越南締結友好和合作協定,跟著是簽訂秘密協議,允許蘇聯有效進入越南的空、海軍基地。隨之的幾週內,亞洲局勢急變。北京從此相信越南將襲擊柬埔寨政權。在這期間,確實是河內試圖在越柬邊界地區數次襲擊赤柬軍隊,後者曾在越南境內屠殺大量平民。赤柬在社會上執行惡毒的清洗行動,同時亦推行排外反越活動,此外,在本土上,赤柬對懷疑“身為高棉人,靈魂為越南人”的眾多平民施行毒刑和處決。
然而,面對“河內的霸主陰謀”,鄧小平繼續視民主柬埔寨為盟友。儘管犯下滔天罪行,波爾布特政權似乎是抵抗即將冒升為強國的越南的堡壘。1978年11月初,中共政治局委員汪東興率領一個代表團抵達金邊。拒絕波爾布特請求北京派遣中國防衛兵團進駐柬埔寨,中國建議,若民主柬埔寨遭受侵略則實施游擊戰術。在越南1978年12月25日入侵柬埔寨後,赤柬的一些軍隊曾在泰柬邊界地區的藏身處具體的實踐游擊戰術。1979年1月7日,僅在鄧小平訪美之前,越南軍隊佔領金邊,推翻赤柬政權,並建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國,一個親越的共產黨政府執政。
1978年12月7日,在北京的中央軍委舉行會議,決定發動一場反擊越南、有限度的戰爭。中國人民解放軍部署其威力的部隊在中越邊境地區。相同的軍事行動曾發生於1962年的反擊印度戰和1969年反擊蘇聯戰鬥。鄧小平訪美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告知美國這場懲罰蘇聯盟友的戰爭即將來臨,以及確實獲取美國保持中立。
互通互解的行動
抵美後,鄧小平首先獲接待,不是在白宮,而是布乃金斯基的私宅。卡特總統願意接受這種不合禮儀的行為,只因想提升國家安全顧問在政府內閣的聲望。採用對蘇強硬路線深深扎根於中國領導人的心頭。在宴會上,鄧小平要求與美國總統舉行特殊的會晤,只談及越南問題。翌日,兩人見面。鄧斷言越南為“東方的古巴”,--- 這種意喻對美國人來說是不太明瞭,並告訴卡特,中國的懲罰行動經已就緒,並且是必要的。他要求美國提供道義的支持。經一夜考慮後,卡特在小紙條上寫幾字回复。當然,他說反對鄧小平發動戰爭,但不責備中國若為自衛而戰。 一言而蔽之, 似乎已打了綠燈,同時卡特答應鄧,提供蘇軍在中蘇邊境的部署情況。
對越方案就緒,鄧小平繼續訪美行程及推銷開放政策。中國尋求獲取“最惠國待遇”,在國際貿易上, 締約國一方現在和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在貿易、關稅等優惠和豁免,也都給予締約國對方國家。然而,這條款美國曾拒絕給予蘇聯,因傑克遜-華力(Jackson-Vanik)修訂案,對蘇聯要求的先決條件是改善人權問題,尤其是指靈活處理猶太裔蘇聯人移民外國的問題。在卡特,然後也在國會議員的面前,鄧小平易於反掌地掃除美國人所提出的問題。與蘇聯的情況相反,中國人可自由地離開其國家。鄧提出可對美國輸出大量的中國人。美國可接納多少中國移民呢?一千萬?他們可以馬上抵境。這種想法極為驚奇。美國同意自1980年起,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而蘇聯則從未獲得。

在美國德州,鄧小平觀看牛仔競技表演並接受主人送贈牛仔帽. 網絡圖片

在卡特陪同下,鄧小平會晤尼克松. 網絡圖片
鄧小平餘下的行程主要集中於加深兩國之間經濟關係的活動。主牌活動瞄準於美、中民眾所關注的場所。在華盛頓,鄧出現在甘乃迪中心(Kennedy Center)的代表們之中。卡特總統與鄧同時登上舞台,慶賀並親吻剛以中國官話唱歌的美國兒童。記者所留意到,百多名出席者,許多人熱淚盈眶。隨後,鄧小平接受費城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 Philadelphia)頒發的榮譽博士學位。該大學是最先與中國設立交換課程的美國大學之一。之後,鄧訪問在亞特蘭大(Atlanta)的福特汽車廠(Ford Motor Company)。
從傳媒的角度,鄧小平行程的高峰點是在德州(Texas)。他訪問了林頓-約翰遜太空中心( Lyndon B. Johnson Space Center ),此外還觀看牛仔競技表演。在那裡,絕不是開玩笑,他還戴上牛仔帽。這張照片傳遍全世界。此象徵不但是中美敵對時代的終結,而且還表示這個“小舵手”(Petit Timonier。法文timonier,意思是指導船航行的人,即舵手。人們常用Le Grand Timonier“偉大舵手”指毛澤東。也許因鄧的名字裡有個“小”字,由此用petit Timonier“小舵手”授予鄧小平。後一個政治述語比較少用和鮮為人知。譯者注)授權予其人民朝向美國的文化和經濟。最後的一程也與經濟有關,訪問西雅圖波音公司(Seattle Boeing Company)的工廠。
鄧小平訪美導致重大的後果。當中國1979年2月17日攻打越南時,美國被迫要求越南撤離柬埔寨,同時亦要求中國撤離越南。訪美時,鄧曾多次責備美國的“倒退策略”。“準聯盟”時代允許美、中兩國在1980年代裡合作支持赤柬(反抗越南)及反抗蘇聯入侵阿富汗的反對派。總言之,對於美國,“倒退策略”也許獲得有所控制,但卻付出了“浮士德盟約”(與魔鬼交易而獲利)的代價。
最終,尤其是在1979年鄧小平發動朝向西方的“大躍進”,允許中國獲取西方的技術和一種邊界安全感,從而在1980年代裡推行經濟開放和國際貿易巨大改變的政策。在幾個月裡,訪美之前,鄧小平作了不少於四次外訪。使命完畢。他雖再多活了18年,但從此不再離開中國的邊界。
嶺南遺民譯
2018年5月13日
作者簡介:
安東尼-哥波拉尼(Antoine Coppolani)是法國蒙巴利爾保爾-華尼利大學( L'université Paul-Valéry-Montpellier ) 的歷史教授。專研究冷戰、美國與外國的關係等。主要著作有:《理查德-尼克松》( Richard Nixon, 2013年)、《美國與從1948年至今以色列-阿拉伯的衝突》(Les Etats-Unis et le conflit israélo-arabe de 1948 à nos jours,籌備中) 及《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Les états-Unis et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籌備中)。
大事記(與本文關連)
1954年12月2日
美國與中華民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
1969年
在中蘇邊境烏蘇里江和中哈(薩克)邊境的地區發生中蘇軍事衝突。
1971年
基辛格秘密訪問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台灣則退出。
1972年
尼克松總統在北京會晤毛澤東。
1975年
赤柬奪取政權後,中國繼續極力支持“民主柬埔寨”。
1978年
鄧小平在中國掌握實權,直至1997年去世為止。
11月3日,蘇聯與越南簽訂“友好和合作條約”。
12月25日,越南入侵柬埔寨。
1979年
1月1日,中美建立外交關係。
1月7日,越南推翻波爾布特政權,在中國支持下,赤柬實施游擊戰。
1月28日至2月5日,鄧小平訪美。
2月17日至3月16日,中國軍隊攻打越南。
12月27日,蘇聯入侵阿富汗。
從傳媒的角度,鄧小平行程的高峰點是在德州(Texas)。他訪問了林頓-約翰遜太空中心( Lyndon B. Johnson Space Center ),此外還觀看牛仔競技表演。在那裡,絕不是開玩笑,他還戴上牛仔帽。這張照片傳遍全世界。此象徵不但是中美敵對時代的終結,而且還表示這個“小舵手”(Petit Timonier。法文timonier,意思是指導船航行的人,即舵手。人們常用Le Grand Timonier“偉大舵手”指毛澤東。也許因鄧的名字裡有個“小”字,由此用petit Timonier“小舵手”授予鄧小平。後一個政治述語比較少用和鮮為人知。譯者注)授權予其人民朝向美國的文化和經濟。最後的一程也與經濟有關,訪問西雅圖波音公司(Seattle Boeing Company)的工廠。
鄧小平訪美導致重大的後果。當中國1979年2月17日攻打越南時,美國被迫要求越南撤離柬埔寨,同時亦要求中國撤離越南。訪美時,鄧曾多次責備美國的“倒退策略”。“準聯盟”時代允許美、中兩國在1980年代裡合作支持赤柬(反抗越南)及反抗蘇聯入侵阿富汗的反對派。總言之,對於美國,“倒退策略”也許獲得有所控制,但卻付出了“浮士德盟約”(與魔鬼交易而獲利)的代價。
最終,尤其是在1979年鄧小平發動朝向西方的“大躍進”,允許中國獲取西方的技術和一種邊界安全感,從而在1980年代裡推行經濟開放和國際貿易巨大改變的政策。在幾個月裡,訪美之前,鄧小平作了不少於四次外訪。使命完畢。他雖再多活了18年,但從此不再離開中國的邊界。
嶺南遺民譯
2018年5月13日
作者簡介:
安東尼-哥波拉尼(Antoine Coppolani)是法國蒙巴利爾保爾-華尼利大學( L'université Paul-Valéry-Montpellier ) 的歷史教授。專研究冷戰、美國與外國的關係等。主要著作有:《理查德-尼克松》( Richard Nixon, 2013年)、《美國與從1948年至今以色列-阿拉伯的衝突》(Les Etats-Unis et le conflit israélo-arabe de 1948 à nos jours,籌備中) 及《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Les états-Unis et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籌備中)。
大事記(與本文關連)
1954年12月2日
美國與中華民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
1969年
在中蘇邊境烏蘇里江和中哈(薩克)邊境的地區發生中蘇軍事衝突。
1971年
基辛格秘密訪問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台灣則退出。
1972年
尼克松總統在北京會晤毛澤東。
1975年
赤柬奪取政權後,中國繼續極力支持“民主柬埔寨”。
1978年
鄧小平在中國掌握實權,直至1997年去世為止。
11月3日,蘇聯與越南簽訂“友好和合作條約”。
12月25日,越南入侵柬埔寨。
1979年
1月1日,中美建立外交關係。
1月7日,越南推翻波爾布特政權,在中國支持下,赤柬實施游擊戰。
1月28日至2月5日,鄧小平訪美。
2月17日至3月16日,中國軍隊攻打越南。
12月27日,蘇聯入侵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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